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巡视巡察办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和常宁市委及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承担巡察工作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3、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完成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3个,并同时设立3个巡察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其中: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组,巡察指导组,巡察督导组。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5人,在职人数15人,其中:在岗人数15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于2020年5月收到编办批复,批准成立常宁市巡察信息事务中心,为我办下属二级机构,无独立核算,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37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7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9.41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人数增加,且按纪检监察人员经费标准配备经费,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37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3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9.41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74.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4.7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1.96%;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8.04%;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巡察经费180万元。其中:巡察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巡察工作人员各项补助及巡察组日常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比上年预算降低15.7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拟开的培训,人数0人,无内容为;无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整体支出37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2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涉及项目支出180万元,为项目经费。本年度无重大项目支出。整体绩效目标见附件。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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