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常宁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常宁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常宁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和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衡阳市有关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问题。

(四)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五)负责市政府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会同合同承办部门参与市政府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跟踪管理等工作。指导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及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工作。

(十一)参与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十二)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市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三)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司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研究督察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法律事务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人事警务股、组织干部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司法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司法局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常宁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3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4万元,增长9.13%,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59.48万元,此类收入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0年收社保退费致其他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9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26万元,占98.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06万元,占1.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27万元,占74.23%;项目支出512.94万元,占25.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5.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87万元,增长8.38%,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7.66万元,增长8.66%,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90.67万元,占8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4万元,占7.82%;卫生健康支出43.64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89.10万元,占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3.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7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9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8.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更新致项目支出较年初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类)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案件增多,律师办案补贴支出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类)

年初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6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较往年增加;2、部分上年未及时支付款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类)

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万元,此类支出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致养老保险费略有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本年度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致工伤缴费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四季度医保于2021年支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27万元,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公积金于2021年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211.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万元,完成预算的57.7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了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厉行节约、严控用餐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完成预算的7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5.37万元,增长328.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核批购置执法执勤新车一辆(经批准原执法执勤警车2台已报废);公务用车维护费较去年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6.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09万元,占93.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8个、来宾480人次,主要是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5万元,局机关经核准新购执法执勤车辆1台,公务用车运行费13.5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2.19万元,降低19.7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2018年跨年发放的交通补贴,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并按照上级精神逐年有所降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5万元,用于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人数430人,内容为安排工作、学习交流、传达指示精神等;开支培训费0.62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软件操作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社区矫正业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业务及管理等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司法局2020年绩效报告

司法局2020年决算表格-

常宁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5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