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乱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1)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综治中心、平安办、扫黑办,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610办,办公室、国安办、法学会。

2)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1153.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494.25万元,增长75%,主要是因为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处置精神肇事经费、维护社会稳定经费、创建平安常宁专项经费增加了。

2019 年度支出总计1153.2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494.25万元,增长75%,主要是因为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处置精神肇事经费、维护社会稳定经费、创建平安常宁专项经费增加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153.2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72万元,占年度收入97%。

其他收入35.54万元,占年度收入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3万元,占36%;项目支出736.53万元,占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7.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476.48万元,增加74.3%,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及处置精神肇事、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常宁专项经费增加了。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7.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476.48万元,增加74.3%,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及处置精神肇事、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常宁专项经费增加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17.72万元,占本年度支出97%,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476.48万元,增加74.3%,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及处置精神肇事、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常宁专项经费增加了。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349.1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30.2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7.99万元,占本年度支出57.92%;

公共安全支出3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2.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7万元,占本年度支出3.3%;

住房保障支出29.52万元,占本年度支出2.55%;

其他支出35.5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3.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7.7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476.48万元,增加74.3%,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9.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7.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2万元,其他支出35.5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8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水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人员数量,与上年相比减少5.25万元,减少了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纪律,严控接待批次,接待人员数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来常督查平安常宁及上级交办落实信访维稳案件等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整体支出115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3万元,项目支出736.5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3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万10.63元,用于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人数800多人,内容为全市信访、维稳、政法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开支培训费0.83万元,用于开展政法干部轮训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领导干部政法工作培训;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公务车交通补助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公开表格.XLS

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