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二部分  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乱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0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平安办、扫黑办,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办公室、国安办、政工室、综治督导室、宣传室、防范处理邪教办,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法学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6人,在职人数27人,其中:在岗人数27人;离退休人数1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60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4.2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了80.69万元,增加了15.41%,主要原因是根据常委会纪要要求增加了诉源治理工作经费,及工作的需要本委增加了人员相应的经费也增加了。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60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了80.69万元,增加了15.41%,主要原因是根据常委会纪要要求增加了诉源治理工作经费,及工作的需要本委增加了人员其相应的经费也增加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604.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78.2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3%;其中,人员经费34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7.40%;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维稳专项、信访维稳应急专项经费54万元、涉法涉诉资金9万元、表彰见义勇为专项资金9万元、专职办工作经费16万元、综治民调专项经费54万元,政法日常事务经费9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5万元,诉源治理工作经费3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50.69万元,增加了15.5%。原因是:人员增加了,各相应经费也增加了。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市财政纪律条例,公务接待做到按年初预算计划执行。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政法、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传达中央、省、市政法工作精;培训费预算3.8万元,拟开展综治网格化信息员培训,人数800人,内容为进一步掌握综治网格化信息;拟举办春节座谈费、八一退役军人座谈费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2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2.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市委办统一安排。车辆已实行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其他固定资产为22.49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电脑,价值为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7个,涉及金额196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1年整体支出60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6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226万元,其中:维稳专项、信访维稳应急专项经费54万元、涉法涉诉资金9万元、表彰见义勇为专项资金9万元、专职办工作经费16万元、综治民调专项经费54万元,政法日常事务经费9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诉源治理工作经费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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