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林业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本市林业资金。

3、组织开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机关、学校、驻常部队、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工作;组织全市园林式单位的创建活动,申报审批园林式单位。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申报实施省级以上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材林、竹林)、生态公益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和培育;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沙漠化防治工作。

5、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利用;组织编制本市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松脂生产、运输的管理;组织、指导林地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负责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占用的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协助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及其监管的责任,指导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8、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木材行业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林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结构布局调整及经营加工方面的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木材及其他林产品市场建设和运行;协调、指导木材及其加工产品的进出口工作。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本市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等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管理;负责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及评估的管理;负责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宁市林业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40个,其他机构4个。

二、常宁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以链接方式上传)

三、常宁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8920.83万元,比上年增长42.99%。全年总支出8920.83万元,比上年增长42.99%

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892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1.8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8.95万元,占总收入的0.10%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892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911.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支出8.95万元,占总收入的0.1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911.88万元,比上年增加42.8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8911.88万元,比上年增加42.8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911.88万元,比上年增加42.8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6%;节能环保支出830.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32%;农林水支出8034.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0.15%;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5%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240.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1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97.53万元,占基本支出2240.29万元的的93.63%,日常公用经费14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7%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7.24万元,比年初预算30.60万元减少3.36万元,减少10.99%,比上年68.62万元减少6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和预算数持平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万元,比年初预算2.4万元持平,比上年39.41万元减少93.91%;公务接待费支出24.84万元,比年初预算28.2万元减少11.91%,比上年29.21万元减少14.96%。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进行了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大大降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5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98批次,238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6万元,比上年211.23万元减少32.41%。主要原因一是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41.38万元,减少60.30%;二是我局加强其他各项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7.09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2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我局按市财政要求,对2016年度所有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表明支出取得预期效果。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宁市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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