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中和咨字[2019]206

 

 

 

 

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一

 

 

 

 


 

 

常宁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年9月1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绩效评价方法,我们对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文体新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从预算、决算以及支出的执行情况项目完成等资料的全面查看,同时抽选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历史与当期,不同部门和地区的同类支出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评价小组和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价工作,通过听取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支出情况的汇报;检查、核对明细账及原始凭证;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等方法。

在整个评价过程中,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均能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供相关资料。

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

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共设置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行政审批服务和市场管理股、艺术和文化遗产管理股、群众体育股、竞赛训练股、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现总人数135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数为135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体广新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体广新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体广新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点公共文体广新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全市文体广新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预算绩效目标

1)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政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

2)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3)组织全市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

4)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辅导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负责区域文物保护与管理,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艺遗产资料。

三、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充分了解常宁市整体支出资金拨付进度、使用与管理情况等,发现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以促进管理更加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要求真实、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由各级部门、单位依据评价对象分类分组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依据具体支出及其产出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资金支出和产出之间的因果关系。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先后出台了《常宁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等制度,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2.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结合自身实际业务流程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对局直各单位和局所属单位财务实行指导、检查、监督、内审。所有开支均实行先批后用,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每月底由财务人员做好资金收入支出及余额表,交局长及分管财务领导参考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1,864.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69.87万元,事业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95.61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916.12万元,项目支出1,076.71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99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11万元,项目支出1,076.71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0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万元;项目支出1,076.71万元,其中:文化支出629.11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7.85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1.54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4.87万元,其他支出58.34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171.44万元,年中调减255.33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21.80%),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16.11万元。

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91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201.00万元,年中追加875.7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076.71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76.71元。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为1,076.71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8.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万元,资本性支出221.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1.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支出629.11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7.85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1.54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4.87万元,其他支出58.3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5.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万元。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及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5.00分(详见附表一),财政支出绩效为”。主要绩效如下:

一)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通过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春节文化下乡活动“美美衡州·美韵悠扬”常宁市美术、书法、摄影展“走进新时代·我们舞起来”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首届IPTV广场舞大赛“书香常宁·共创共享阅读新时代”活动征集出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常宁市美术书法摄影获奖作品集》展示了常宁市非物质文化保护成果有力的宣传了常宁市的形象,促进群众文化发展成为了传播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全新渠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艺术的形式回顾和纪念改革开放40年来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真实反映常宁市文艺事业发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

二)群体工作全面发展

成功举办了“新常宁·新梦想”—常宁市2018年首届元旦环城赛跑,参加人数达到3000多人。开展了首届“健康湖南”全民运动会暨“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共举办了9个赛事,参加赛事活动人数共计4500多人。

三)文化品牌稳步打造

积极开展2018—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围绕申报工作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艰辛的努力,常宁成为2018—2020年度“湖南省民间文化艺术(常宁版画)之乡”,并被省文化厅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为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常宁版画)之乡”。

四)文体设施日益完善

完善体育器材配备并督促安装到位。2018年,向25个行政村配送了25套的健身路径,向14个行政村的配送了14副篮球架,向13个行政村的配送了26个乒乓球台。

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推动图书馆分馆建设,在政府广场建了常宁市2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购买了2台数字阅读机实行图书馆服务数字化;建好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连合湖南省图书馆、衡阳市图书馆、常宁市图书馆建设全省第一家省市县三级分馆平安村分馆。

积极指导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市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相关要求,着力规划村级文化体育服务功能,逐步配备必要的文体器材,完善村级文体服务功能,做到每个村有一个文体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套文化器材、一套体育健身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个简易戏台、一个文化宣传栏。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文体新局未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初预算,必要的经费安排不足,不便于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金额1,3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44万元、项目支出201.0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金额1,99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12万元、项目支出1,076.71万元。预算金额与决算金额整体相差620.39万元。

(二)项目管理欠规范

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在绩效评价项目现场外调中我们发现,部分农家书屋项目的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书籍因疏于打理已受潮发霉。

(三)资产管理欠规范

无形资产账表金额不一致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简表列报的无形资产原价为186,000.00元,累计摊销为0.00元;导出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表显示无形资产原价为188,480.00元,累计摊销154,380.00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

1、报销审核程序欠规范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凭证无正式的报销审核单据,而是直接将事项、审批签字等写在原始单据上进行报销,如2018年11月30日第6号记账凭证支付常宁市裁判协会举行羽毛球赛30,000.00元,无费用报销单据,费用审核直接在写在收款单据上。

2、附件不规范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2018年12月31日第3号记账凭证付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费、付三角塘文化站维修材料费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常宁市文体广电新局”,实际单位全称应为“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31日第5号记账凭证报销长寿杯运动服及运动鞋费用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常宁市宜阳镇文化站”、“常宁市文体广局”,实际单位全称应为“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31日第12号记账凭证付相关生活用品及办公用品费用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文化局”,实际单位全称应为“常宁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十、报告附表

附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

附表一、文体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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