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馆根据各级和常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和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对省市专项资金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在基本支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资金浪费和套取资金等行为,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转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常宁市文化馆,国家一级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全馆现有在职人员23人,现设有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艺术活动辅导部等部门,作为全市群众文化的龙头,肩负着组织全市重大节庆、艺术培训、艺术辅导培训、艺术创作、群文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重要任务。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9年度,我馆本年支出合计2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2万元,项目支出48.20万元。
1、人员经费218万元,统发人员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实行统发,非统发人员工资每月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证了全馆人员的工资发放。
2、日常公用经费20.92万元,用于单位的水、电和报刊、办公用品购置日常维(修)护等,保证正常运转。
3、2019年度项目经费48.20万元用于免费开放、青少年校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2019年我馆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政策,积极组织开展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组织全市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辅导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负责区域文物保护与管理,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艺遗产资料。
三、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2019年以来,常宁市文化馆认真落实国、省、衡阳市上级精神指示,完成了政府性债务资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归集、清理、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实行银行账户监管和定期报送市财政局审查、监管制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各部门安排工作涉及2000元以上支出的,需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馆长审核。单项支出金额无论大小,均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报馆长审批。公务支出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电子政务办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近期电子政务办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差旅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免费开放资金不足,缺乏专业人才,硬件设施缺失,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不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四、有关建议
1、增加工作经费预算。
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增加文化馆分馆制建设专项经费。
4、文化馆数字化建设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