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常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常财绩﹝2018﹞67号文件)要求,现将常宁市墙改办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墙改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本地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编制本地新墙材推广应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落到实处;
3、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为企业办理新型墙材资质认定的初审工作;
4、负责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教育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5、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6、对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本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及粘土制品工作,并按《循环经济促进法》履行“禁粘”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为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股室 4 个,共计15人。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执法办、认定办。
三、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收入24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38万元。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支出243.3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5.8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55.8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9%,用于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的缴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设置更新、工会经费及房租水电支出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房租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工会经费。
2、项目支出10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44.16%,主要用于新墙材和散装水泥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补贴、新墙材和散装水泥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推广、新墙材和散装水泥示范项目和农村示范房建设补贴以及产品认定、墙改和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新墙材推广应用及行政执法费用29万元,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及行政执法费用32万元,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及产业扶持8万元;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补贴30万元;墙改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宣传费用及《条例》、资料印刷费用共计8.5万元。2018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墙改方面:全年共完成新墙材产量3.52亿块标砖;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使用不合格墙材建设单位3家,按照程序全部整改到位;指导新墙材企业规范化生产,积极联系企业进行产品认定。散装水泥方面:全市全年散装水泥使用量45余万吨,完成预拌混凝土产量约53万立方米;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规范化生产,扶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家,农村“推散”成效显著。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分析
2018年整体支出及工作绩效得到有效完成。单位财务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管理规范、合法合理,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坚决有力。加强绩效管理,资金得到了高效利用,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不断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单位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有待于精准,有些支出没有细化到项目;二是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专业性不够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也不够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下一步要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手续;同时强化预算编制,根据单位工作职责、人员状况,合理组织编制年初预算。
我们建议财政部门举办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这样才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