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2017]81号文件)要求,现将常宁市弥泉国有林场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宁市弥泉国有林场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宁市弥泉国有林场是我市一类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执法,林木产品经营销售、林场经营范围内特色种植养殖,休闲旅游等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及利用。
相关职能:1、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工会基本职能。2、建设职能,培育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参政议政职能。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职能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 4个,下辖三个非独立核算管理区,林场在职职工112人,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护林管理股、生产经营股、计划财务股,办公室。
所辖三个管理区分别是:方家桥管理区、铜钟岭管理区、赵家排管理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场2018年度总收入173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8.87万元,其它收入19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万元。总支出174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8.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3.55万元,项目支出752.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8万元。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总计991.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3.55万元。
2、项目支出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来源于财政资金,2018年项目支出总计752.70万元。
三、整体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一是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二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三是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四是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和林政执法。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我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结合林场的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我场的综合情况选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核实和考评。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整个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三个指标: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 1、“投入”主要体现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例如,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设计合理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等项目投入情况的指标。 2、“过程”主要体现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重点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 3、“产出和效益”主要体现项目实施后的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主要是考核主要工作量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工作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12月份前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及时率达100%,已达到绩效目标。 2、成本目标:全年所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实现全覆盖,目标值完成比例达100%,已达到绩效目标。 3、社会效益目标:按计划完成全年苗木种植及森林抚育、防火等目标,确保了林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已达到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分析: 2018年,林场深入贯彻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科学规范地使用和监管筹措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进入林区人员防火意识不强。
2、林政管理人员对森林违法行为处置时效性不强,处置力度不强。
3、林场职工编制问题一直没有按照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得到解决。
4、是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预算完成率仍有提高空间;
5、是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预算项目存在超过或节约的现象。
需要进一步加入森林培育,防火等资金的投入,确保2、城建档案设施设备有限,城建档案信息化的管理工作难以进行。
五、建议
1、进一步加入森林培育,防火等资金的投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2. 加大专项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跟进项目推进信息,提高执行效率。
3、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4、是尽可能减少年底结余资金,以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5、是合理安排预算支持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
常宁市弥泉国有林场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