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供销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社根据财政《关于做好2016年项目绩效的通知》,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我社2016年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宁市供销社现有人员52人,其中:在岗28人,退休24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设有7个股室。
供销社本年收入220.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4.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万元;其他商品流通事务2.16万元。本年支出220.77万元。
二、项目概况
供销社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组织实施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抓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组织发展农业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服务的平台,承担全市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入,指导农民搞好农业生产,做好组织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代网络建设等工作。
三、整体绩效的总目标和完成情况
我社现有基层社21个,专业合作社24个,公司5个,村级服务社498个,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巩固和完善现有供销社的状况下,继续加大力度发展供销事业,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供销社整体绩效指标总支出220.77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176149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880元,办公费33680元,水费980元,电费1195元,差旅费3856元,维修用52200元,接待费22758元,福利费114562元,公务用车23600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4660元,住房公积金92242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补贴33600元。
四、整体绩效项目实施评价及结论
为了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常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华湘农资为龙头,利用全市的网点,把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直接送到农户手中,更好为农民服务,以惠农电子商务公司为平台,努力推销全市农副产品,当好农业的后盾。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加大力度,为振兴常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根据(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加大力度,发展壮大供销社。把原改制的企业、下岗职工重新组织为农业、农村、逐民服务,由于原经营场地大多数变卖,用于安置职工需要新建设场地,我社准备建设华湘农资公司和惠农电子商务公司,资金严重不足。
2、由于改制的影响,原有人员都下岗,需要重新组织起来。
3、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六、有关建议
1、尽快从省、市争取资金投建华湘农资公司。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为农服务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人员。
3、把原下岗的人员以股份制形式组织起来。
常宁市供销合作社
2017年10月31日
供销社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