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信访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2019]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常编发[2002]4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中央、省、衡阳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处理好中央、省、衡阳市转来的信访事项。

3、对市委、市政府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立案交办、督办和审核结案。参与调查处理和协调、仲裁重要信访事项。

4、负责审核群众不服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作出的信访处理事项,并依相关规定,指定原办理单位复查或直接组织复查。

5、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工作服务,并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督办落实。

6、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

8、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对辖区内各乡镇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信访工作平衡发展。

9、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常宁市信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办案股、复查复核股、督查股 。年末实人数 29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5万元,占总收入的54.98%;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总收入的45.02%。

其中项目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1、信访救助经费80万元,用于与省信访救助资金配套,以及解决我市信访突发事件。全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42人次,有效地解决我市出现的信访突发事项,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严格按照湖南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分管信访的市领导审批使用。

2、信访维稳经费80万元,用于常年到衡赴省进京接访劝返,各种重要会议的值班维稳,协调本级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810批次以上,接待、劝返、交办、转办、督办上级和本级的重要信访案件122批次以上,排查信访隐患,保障信访人权益,为我市创建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也很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工作标任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信访局财务制度使用。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总支出33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5万元,占总支出的54.97%;项目支出1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5.03%。  
  2019年专项经费有2项:

1、2019年市级信访维稳资金80万元;2、2019年市级信访救助资金80万元。

三、 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编制2019年本级部门预算365.04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财务工作决算的通知要求,客观真实编制了2019年部门决算,2019年财政资金总支出为336.45万元(基本支出184.95万元,项目支出151.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实行银行账户监管和定期报送市财政局审查、监管制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局各项支出需经局领导同意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近期我局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全年整体支出336.45万元,全面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宣传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对信访干部进行培训等;信访维稳和救助专项资金的投入了挥了重要的作用。

1、基本支出184.95万元。

其中:A、人员经费159.48万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度工资发放;B、公用经费25.47万元,用于2019年度机关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151.5万元。

其中:A、信访救助经费73.06万元,用于与省信访救助资金配套,以及解决我市信访突发事件。全年共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事项42人次,有效地解决我市出现的信访突发事项,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B、信访维稳经费78.44万元,用于常年到衡赴省进京接访劝返,各种重要会议的值班维稳,协调本级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810批次,接待、劝返、交办、转办、督办上级和本级的重要信访案件122批次,排查信访隐患,保障信访人权益,为我市创建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同时也很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工作标任务,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无法估计。

四、评价结论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我市信访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发展,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局存在的问题就是预算控制率有待提高,一是基本支出预算不足,每年需用部分专项经费弥补基本支出不足部分,二是年初预算时一些无法预计的工作开展和上级交办任务的突发性,导致年中出现办公经费不足的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六、工作建议

建议继续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市财政在制订年初预算方案时,调增公用经费的基数以增加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比率,将部分经常性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2019年专项支出

2019年整体支出

2020年专项支出

                                                                                                                                                           常宁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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