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宁市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绩[2020]5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原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在2017年12月20日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为常宁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服务与事务性工作。根据职责,单位内设综合股、项目前期股、项目代建股、项目推进股4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目前在编10人。
(二)2019年本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
2019年全年年预算规模为38.9654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为基本支出18.1501万元,项目支出20.815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2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
(二)预算执行
1.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4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9年度支出预算38.9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150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20.8153万元。
2.“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本单位本年度共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58万元,其中:①本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②因公车改革,本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③本年本单位共发生公务接待费用2.58万元。
3. 2019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7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万元。
(三)职责履行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衡阳市重点办的精心指导以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围绕“跻身全省十强”的宏伟目标,紧扣”产业主导,工业主打,统筹城乡,全面发展”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立足自身产业优势和县域经济发展需求,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突出“抓推进、抓前期、抓协调、抓环境”四大重点,同时也在“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发展”等方面下狠功夫,有效地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衡阳市以及常宁市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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