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创业促就业的各项措施、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促进就业和创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
(2)负责拟定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促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企事业单位失业参保人员登记管理及失业金申领、发放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19年本单位由城镇就业服务股、农村就业服务股、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失业保险股、培训股、就业训练中心、信息股、基金监督股、资金管理股、办公室组成。
3.人员情况。2019年本单位年未实有在职人数26人,比上年减少7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编制变动调出3人;二是正常退休4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2.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0.56万元;就业补助198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持平。其中基本支出110.56万元,分别是人员经费69.4万元,占62.74%;日常公用经费41.2万元,占37.26%;项目支出1982万元,主要是对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用于本市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年未资产合计2590209.47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24.90元,占资产21.36%,比上年减少16.44%;非流动资产2036984.57元,占资产78.64%,比上年减少1.24%。其原因是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计提折旧,造成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往来结算,使应收账款减少。
年未负债合计330059.98元。比上年减少30532元,下降8.47%,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应付款结算,使流动负债减少。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年来,我中心积极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大局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和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城乡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增就业6827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0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04%;新增创业主体2580人,带动城乡就业4112人,分别完成年目标任务103.2%、102.8%。
二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压力有效缓解。全面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1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3591人,完成年任务107%,零就业家庭、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率100%。
三是培训力度加大,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本地培训机构作用,引进市外优质培训机构,大力推进就业培训,着重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人数1899人(其中贫困劳动力900人),其中技能培训1527人,创业培训292人,其中“两后生”创业培训103人。培训专业涉及到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电商等当前热门职业,大大提高了劳动力就业能力。
四是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进一步规范。严格按政策文件要求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园区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确保有资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政策。共发放贷款74笔、1974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20人,带动就业1247人。
五是失业保险维稳作用发挥良好。将失业保险的征缴同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结合起来,加大征缴力度,征徼失业保险基金1026.47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171%。全市参保总人数55006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00%,为53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72万元,发放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13515元。
六是青年见习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稳步推进。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精心挑选了11家企事业单位认定为2019年度常宁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吸纳见习青年102人。选择4家对全市经济发展和就业影响大、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影响较大的企业, 按省厅要求为每家企业指派一名专门的联系员,“点对点”的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咨询和政策受理等“一条龙”式服务。
七是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632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了“走出去”增收,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今年已经申报就业扶贫车间20家,531名贫困劳动力在车间就近就业,实现了“家门口”挣钱。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惠民政策,全市共发放社保补贴32.1万元,一次性岗位补贴59.4万元。为18家获得“爱心企业”荣誉的扶贫基地发放奖补资金180万元。拨付劳务经纪人创业就业服务补助11.82万元。2019年申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7682人、295.73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落实好就业服务各项政策,扩大城镇新增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途径,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2、继续加大失业保险征缴力度,保障好失业人员权益。
3、继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发挥其促进创业就业作用。
4、继续将就业扶贫工作作为中心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着重做好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提升其就业能力。进一步落实好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就业扶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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