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组建于2019年4月,由原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原常宁市规划局合并组成,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査监测评价,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按照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拟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査、专项调査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査、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合。

4、负责自然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办法。拟订全民所有自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并组织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摧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和“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及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出耕地保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制度执行情况。提出乡镇党政“一把手”自然资源保护离任审制度的建议。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质勘査规划并监督检査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査项目。组实施地质矿产专项勘査。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査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探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统一建设。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获取、处理、提供和应用。

13、负责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对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査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15、负责本行业、领城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東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東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佔的便民高效。

基本情况 :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组建于2019年4月,由原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原常宁市规划局合并组成,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为正科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我局现有干部职工826人,其中在职人员708人,退休人员118人,局机关内设13个职能股室,所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管理股(建设规划设计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财务股、人事宣传教育股。所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8个,分别为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测绘队。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含分局)共24个。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常宁市自然资源局总收入14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2.26%;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93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6.45%;事业收入6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47%;其他收入118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82%。总支出14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9.48%;项目支出 1018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0.52%。其中:地质灾害拨款844.3万元,精准扶贫资金128.6万元,机关项目资金1412万元,开发整治项目资金1796万元,增减挂钩项目资金219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完成54,000元,比上年减少456,223元,下降89.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反映我局资产管理情况、三公经费控制及预决算公开情况、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和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认真学习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常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管理办法等,局机关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拟定绩效评价方案,根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绩效报告报送主管部门。

四、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2019年全年委托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38宗土地,出让土地面积约2853.94亩,预计土地成交估价约12.5323亿余元,为财政创造了合理土地收益。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精心部署和指导下,加大了工作力度,按照市政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要求,重点保障了铜铅锌产业园、湘南纺织城、瓦松铁路、祁常高速公路等项目落地并极积协助用地报批共批回用地1200余亩(其中政府储备用地267.15亩)。

我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对湘南纺织基地、铜铅锌产业园、西二环(南段)、各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预征土地及实物调查等,完成祁常高速公路等项目土地征收3400余亩,签订拆迁房屋协议182户,拆迁房屋158栋,确保了各项目能够按期开工。

2、全市共出让土地113.15公顷,出让价款3.91亿元。

3、耕地保护健全完善。按照中央实施“藏粮于地”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切实强化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确保我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4、执法监察形势向好。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0余次,清查出全市各类违法占地面积达73000平方,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6宗,罚款149万元,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拆除复垦,涉及面积 20630平方。大型执法行动有: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土地卫片执法、武汉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违法图斑整改。

5、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推进。全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5960本,出具不动产证明13288份。

 6、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恢复治理验收、监测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加快资金拨付进度;②加强部门协调,保障单位的发展。

附件1-12019年板桥高银等土地开发项目绩效评价(1) - 副本

附件2-1 2019地质灾害应急补助专项资金(1)(1)

附件3-12019年增减挂钩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4-1整体部门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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