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和咨字[2020]第 259 号
为促进预算部门强化绩效理念,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的整体效果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和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我所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7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常宁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财政资金收支预算及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部门履职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部门基本支出及部门项目支出。其中:部门基本支出4,710.18万元,部门项目支出6,278.64万元。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年初设定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19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但内控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评价小组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对市农业农村局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分90.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市农业农村局系常宁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现内设办公室、人事宣教股、计划财务股(农业核算中心)、法规股、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股、科技教育股(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蔬菜烟叶管理股、农村政策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种业管理和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17个股室,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烟叶生产服务中心、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种子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原种繁殖场、农业科学研究所11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在职人数467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人员467人。
(三)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4.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
5.指导粮食、油料、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6.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7.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负责农口系统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
9.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10.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11.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点工作计划
1.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机制,着力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方面突出抓好各领域示范点(片)的建设和打造,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选好点,布好局,确保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抓好政策、典型的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2.持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种植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精细农业,推动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生猪复产。集中力量打造油茶、塔山山岚茶等1-2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
3.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登记保护。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水平,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4.打好产业扶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头号民生工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5.持续抓好项目建设。加大争资跑项和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好更多的农业项目在常宁实施,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
6.加强农业队伍建设。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推进“做农业人、干农业事、解农业难”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真正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农业农村工作队伍。
三、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充分了解市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资金拨付进度、使用与管理情况等,发现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以促进管理更加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要求真实、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由各级部门、单位依据评价对象分类分组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依据具体支出及其产出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资金支出和产出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实际配套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但仍存在部分内控制度未细化的现象。
(二)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
市农业农村局依照《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结算和核算工作,执行市级报账制,明确资金审批流程,但仍存在部分事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可用资金额度为11,262.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29.05万元,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9,973.51万元,其他收入1,160.29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0,98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18万元,项目支出6,278.64万元。2019年度期末结余资金为274.03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4,362.52万元,年中调增347.66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7.97%),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710.18万元。
2019年决算基本支出4,710.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55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价格补贴、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98.80万元,年中追加6,079.8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278.64万元。
2019年决算项目支出为6,278.6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5,357.96万元,其他支出920.6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本年预算金额 | 本年决算金额 | 结余“-”/超支“+” |
公务接待费 | 23.00 | 21.89 | -1.11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0 | 2.00 | -0.40 |
因公出国(境)费 | |||
合计 | 25.40 | 23.89 | -1.51 |
从上表分析,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40万元,决算支出23.89万元,结余1.51万元,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从三公经费的支出明细项目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21.89万元,结余1.1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结余0.4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无支出。三公经费明细控制均到位。
2.与上年度比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本年决算金额 | 上年决算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率(%) |
公务接待费 | 21.89 | 24.52 | -2.63 | -10.73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 | 2.00 | ||
因公出国(境)费 | ||||
合计 | 23.89 | 26.52 | -2.63 | -10.73 |
与上年比较,三公经费总额减少2.63万元,降幅10.7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63万元,降幅10.73%;公车运行维护费保持不变,单位在“三公”经费方面的控制效果较明显。
六、资产管理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基本按照常宁市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和处置,建立了较为规范、清晰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上下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目标任务,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六大强农”行动,综合施策、攻坚克难,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产业发展登上新高地
粮油生产稳定发展。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在柏坊、胜桥、蓬塘等乡镇创办水稻改种示范5200亩,带动其他乡镇共改种水稻2.1万亩,平均亩产在440公斤以上。
特色产业稳中有进。第一,实现茶叶产销两旺。2019年新增茶园1万亩,实现茶园总面积8.19万亩,总产量3270吨,其中春茶1085吨,夏秋茶2185吨,茶叶全年销售量为2980吨;第二,完善烟叶种植纳税工作。2019年度,常宁市共种植烟叶1.98万亩,完成烟叶收购4.57万担,实现烟叶税1431.84万元;第三,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培元街道大立村、板桥镇群益村、西岭镇石山村、水口山镇双发村、三角塘镇老屋村新发展蔬菜基地4800亩。在常宁市扩建柑橘、葡萄(红提)、黄桃等水果生产4860亩。在白沙、西岭、庙前等乡镇发展尾参、白芍等中药材1540亩。
健康养殖稳步增长。在全面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严峻形势下,2019年全年出栏生猪62.33万头,牛1.78万头,羊14.63万只,出笼家禽949.19万羽,水产品总量3.2万吨,期末存栏生猪42.09万头,牛3.26万头,羊9.88万只,存笼家禽880.21万羽。水产放养水面达到9.78万亩,其中池塘6.3万亩,水库2.92万亩。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4.3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01%。
(二)科技支撑迈出新步伐
科技服务持续优化。市农业农村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骨干联乡、农技人员蹲点制度,先后派出236人联乡驻村开展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先后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8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示范户、新型农场主1250人。在宜潭、三角塘、西岭等乡镇开展水稻、油菜等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推广优良品种16个8.52万亩。推广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11项,应用79.13万亩。
农业机械化持续提升。2019年常宁市共有260余户农户申报280台补贴机具,拉动内需600多万元,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金额达212万元。常宁市已有农机总动力79.25万千瓦,21.8万台次。常宁市水稻耕种面积107.1万亩,综合机械化率达77.56%;全市油菜耕种面积43.9万亩,综合机械化率60.64%,分别较上年增长1.19%和1.41%。
农业信息持续发力。借助微信、QQ、广播电台、手机报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了“三农”信息的传播范围,增强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建成运行村级益农信息社293个(标准站88个、专业站111个、简易站94个),在蓬塘、罗桥2个乡镇整乡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
(三)综合安全得到新保障
动物防疫有力有效。常宁市设立9个临时检查消毒站,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建设了兽医实验室,检测疫情快速准确,处置疫情早快严少。
深入推进禁捕退捕。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渔业禁捕退捕调查摸底,掌握渔民、渔船基本信息。
有序开展行政执法。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查处违法经营不合格种子、农药、肥料案件9起;查处违法电鱼案件3起;查处私屠滥宰案件2起;涉案18.6万元;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违禁捕捞船10艘,取缔违法网具1200米,没收非法渔获物100余公斤。
稳步推进农产品监管。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1.03万批次,平均合格率98.3%以上。常宁市共有9家农业企业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的,赋码标识农产品23个,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3家,全面完成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点建设。按照省级有关乡镇监管的标准建设板桥、胜桥、水口山等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四)环境整治实现新跨越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拆旧复垦、“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美丽乡村示范等工作。第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17个村村庄规划前期工作,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方案59个,市政府批复19个;第二,拆旧复垦工作:拆除空心房2515间33.7万平方米,腾退复垦面积33.7万平方米;第三,改厕工作:湖南省、衡阳市共分配常宁市2019年农村改厕任务数2.8万户,截至12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改厕23483户;第四,村庄清洁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常宁市农村主要道路两侧等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已经基本消除。2019年新建8座垃圾中转站,其中,水口山、兰江、白沙3个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板桥、胜桥、庙前、泉峰4个垃圾中转站;第五,美丽乡村示范工作:着力抓好官岭镇竹塘村、胜桥镇渣石村等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抓好官岭镇七龙村、罗桥镇庙山村等9个衡阳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抓好塔山、胜桥、洋泉、官岭、西岭5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及面上示范村创建;第六,基础设施工作:完成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35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新河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管网主体工程80%;大堡、庙前、洋泉完成立项选址,达成EPC+O模式建设,官岭、胜桥、塔山、烟洲、荫田等乡镇已开工建设。已完成1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其他19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已完成100人以上239个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50.274公里,全面启动官岭、洋泉、胜桥等11个中心城镇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常宁市限养区、适养区内有畜禽规模养殖场216个,污染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已验收合格的189个,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2.1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5.12%。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用于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41%。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管理方面
1.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预算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未细化,相关业务执行无法依据制度进行具体规范,内控制度建设待完善。
2.管理控制执行力不强
市农业农村局《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在经费支出、经费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控制规范,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按规定制度办事,随意性大。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部分资产购入未入账固定资产。例如:2019年2月13号凭证显示,购买实验器材92,580.30元,其中高速匀浆机1台18.670.00元,石墨消解仪1台18,900.00元,旋转蒸发仪1台6,700.00元,循环水真空泵1台1,980.00元,组织捣碎机2台1,670.00元/台,微型搌磨机2台1.150.00元/台均未入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方式为借记业务活动费用-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_专用材料费,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19年2月17号凭证显示,支付电脑配件等4,438.00元,其中企业级路由器1,190.00元未入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方式为借记业务活动费用 -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_办公费,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三)采购管理方面
部分业务相关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审批时间。例如: 2019年4月18号凭证显示,支付维修费102,905.00元,《关于常宁市农业局办公楼楼顶搭铁棚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日期为2019年3月27日。
(四)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费用支出依据不足。例如:2019年3月7号凭证显示,支付妇联活动6,800.00元,后仅附支付凭证及发票,无活动预算、活动费用明细及活动参加人员名单等相关附件;2019年4月18号凭证显示,支付维修费102,905.00元,其中劳务费(陈诗国)6,972.10元仅附支付凭证及发票,无劳务费结算明细等相关附件。
2.部分发票抬头欠规范。例如:2019年2月18号凭证显示,支付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费用30,703.90元,其中12,180.00元发票抬头为“常宁市农业局农环站”;2019年2月35号凭证显示,支付费用4,513.78元,其中1,888.41元发票抬头为“市农业局”;2019年11月20号凭证显示,支付加油IC卡充值2,000.00元,发票抬头为“常宁市农业局办公室”;2019年12月1号凭证显示,支付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兽医实验台仪器款1,000,000.00元,发票抬头为“常宁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及时完善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单位具体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行文印发;健全和加强执行单位已制订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制度制定可行的操作规程,在规程上设置关键控制结点堵漏防错。
(二)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以及台账等基础工作,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切实履行项目基本报批流程,完善项目业务过程中的各项流程手续,在取得政府采购审批单后方可实施,保障项目程序合法合规。
(四)会计核算与经费支出方面,单位应重视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做到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法,确保财务会计信息数据及时、真实、有效。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