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园区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园区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园区的文件精神;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拟定园区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
2、负责园区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3、拟订园区的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在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安排工业园内项目用地。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用地的规划放样;负责企业厂房、办公用房等设施建设规划与设计的审核。
5、负责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税收统计、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
6、协同乡镇办事处、国土房产等部门负责园区土地征用和入园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颁证工作,征地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调处矛盾等工作。
7、组织实施工业园内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
8、负责园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9、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的洽谈和对外宣传工作,协助进入园区的企业进行立项、可行性论证、签订合同、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手续等工作。
10、负责入园投资项目的报批、核准和备案工作。
11、负责对入园企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12、协同园区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化美化、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园区为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部室,分别为 :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部、规划建设发展部、招商服务部、社会事务部。人员编制数18人,2020年底实有16人,均为工资统发人员。
二、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总收入2705.37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45.37万元,占总收入的12.77%;政府性基金拨款2359万元,占总收入的87.23%,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总支出2704.378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5.45万元,项目支出2558.92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45.45万元,用于工资,奖金,办公费、培训费等项.
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92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支出2359万元,用于对企事业的补贴;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46.02万元,用于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10.2万元,即“135”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奖补标准厂房。
2020年专项项目共1项,即“135”工程建设资金,合计10.2万元。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和支出绩效严格按照《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三、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园区所有财政资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招商引资工作。
我园区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所有票据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单项支出金额无论大小,均由主要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园区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我园区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上十项规定、市上七项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务卡强制接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党工委每月听取一次单位财务工作汇报,了解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我园区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工作标任务,争取落实“135”专项奖补资金,很好地为园区企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四、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园区存在的问题就是预算控制率有待提高,一是基本支出预算不足,每年需要用部分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弥补基本支出不足部分,二是年初预算时一些无法预计的工作开展和上级交办任务的突发性,导致年中出现办公经费不足的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五、工作建议
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同时建议市财政在制订年初预算方案时,调增公用经费的基数以增加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比率。
常宁市宜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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