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宁市财政局文件(常财绩[2021]54号)通知要求,我办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中共常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常宁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所属事业单位为常宁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共15人,退休人员1人。
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3、承办市委、市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本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当年支出规模为181.04万元,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一是基本支出128.14万;二是项目支出52.9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5万元,公用经费12.29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66万元,比年初预算6.5万元减少89.85%。“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与投入情况分析。全年专项业务费实际到位5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编制控制与管理工作经费12.18万;编制日常事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经费、档案管理、大编委会议、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中文域名注册费)工作经费8.83万;编制审批事务工作经费15.88万;公共服务事务2万;从机关事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19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位奖金2.6万;省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及维护经费工作经费5万;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经费6.41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我办专项业务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办出台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项经费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实行申报使用制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立足“三个突出”,做好机构改革“后续文章”
1、突出“学习”关键,强化机构编制规矩意识。一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召开2020年第一次编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全省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和省委编委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向编委领导作专题汇报,并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方式,抓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准确理解会议精神实质,全面掌握会议内容要求,为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围绕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执行要求,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抓落实,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条例》,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意识。以《条例》规定为根本遵循,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订了《常宁市机构编制工作议事规则》草案,待市委编委会议通过后实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有关法律规定,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条条干预”清查工作,扎实整改一批超权限审批机构等事项,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同时,对照2018年底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市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和我市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自省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定化。三是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印发《条例》解读宣传手册200份,推动《条例》纳入市直各部门业务培训,切实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抓实抓细,使得《条例》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发挥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突出“三定”基础,切实推动部门依规履职。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对全市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作重新核定,结合机构改革,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能进行调整优化,跟踪评估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履职情况,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职能职责和协调机制。一年来,共拟定下发机构编制方案44个,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改革的责任,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
3、突出“边界”分明,切实理顺全市体制机制。针对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及时组织牵头及参与部门根据实际开展座谈协商,研究边界事项权责归属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职责事项不重不漏,实现内容全覆盖,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在相关事项中的具体职责,为部门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二)完成“三个任务”, 推进机构改革“纵深发展”
1、完成“乡镇(街道)改革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贯彻省委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市委编办紧密围绕工作部署,以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做到“三个优化”,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一是优化基层机构设置。重新调整各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各镇(街道)统一设置1支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日常协助执法,建立派驻机构纳入各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命和考核需征求属地意见。二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认真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在全市建立“人才编制池”和乡镇行政编制周转机制,保障基层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用编需求。根据乡镇(街道)面积、人口、区位、经济发展、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重新核定乡镇(街道)编制,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较好、工农业发展劲头较足的乡镇(街道)予以一定倾斜。三是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推动原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下沉基层,平稳转隶人员1116名,及时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严格实行市乡编制层级管理,优先保障基层用编计划,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公开招考、招聘、定向培养等工作,计划招录乡镇公务员135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0名,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139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1名、水利及农技特岗人员6名,基层队伍结构全面优化,基层工作力量有效增强。
2、完成“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切实构建高效执法体制。一是理清思路,提早谋划。坚持学懂弄通政策标准,将综合执法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谋划。注重对涉改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打好改革“预防针”。二是冻结编制,稳定队伍。改革启动前,我办认真做好执法机构甄别、执法队伍锁定工作,按时上报涉改的机构及人员底数,及时冻结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明确编制根据省级锁定后的核定数予以全额保障,有效维护改革秩序和人员稳定。三是吃透精神,有序实施。我办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分别制定各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就职责调整、机构整合、人员编制划转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出台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统一制定了公章。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 530名执法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到岗,五个领域队伍已组建完成。
3、完成“经营类改革任务”,顺利通过省考核组大考。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2017〕39号)文件精神,按照会议精神要求,紧盯“9月20日前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目标,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对8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制定改革计划表,实行挂图作战。同时,及时调整了《关于调整常宁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通报制度。二是强化改革基础。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抽调相关业务股室骨干组成调研组,深入涉改单位,对各涉改单位进行深入了解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改革决策提供客观精准的信息保障。三是强化工作举措。严格按照《条例》调整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特别是在论证环节下足功夫,确保改革全流程合法合规,有效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同时,主动到涉改单位加强日常服务,释义机构编制政策措施,做好涉改人员思想工作,及时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形成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局面。目前,8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全部完成,顺利通过省考核组考核验收,并在湖南省机构编制网推介我市改革经验做法。
(三)坚持“三个从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1、从严加强用编审批和职数管理。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控编减编月报制度,市委政府“三个一律”规定和《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实行用编核准、出入编登记等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工作原则,根据各单位空缺编和领导干部职数情况审批进人计划,各单位在用编计划范围内办理人员任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任职等工作。一年来,行政编制在编人员相对消超18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相对消超393人,机关工勤人员相对消超52人,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92人,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2、从严执行部门“三定”规定。要求各部门对规定的主要职责,要认真履行,不能失责或越权;对批准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不得突破。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中关于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凡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立即纠正,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机构编制膨胀。一年来,全市印发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44个,进一步理清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和职责边界,优化配置事业机构编制资源,以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从严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湘办〔2013〕39号文件规定,从严进行机构编制审批,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办“一家受理呈报、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办一家承办发文”。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原则上不予研究。一年来,全市印发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28个,共减少机构58个,整改超权限审批设置机构4个,内部调剂编制417名,有效发挥了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同时,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请示报告,共审批同意新设立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升格副科级机构4个,共核增领导职数14名。
(四)做到“三个持续”,答好编制管理 “日常考卷”
1、持续抓好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一是数据信息更新。以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一方面继续补录和登记机构编制相关文件,今年已录入登记文件176条;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更新人员编制信息,及时与人社、组织等部门进行协商,根据实名制数据库中检测出的到龄人员数据情况,以电话告知到主管单位,并及时做好说明工作,共核实人员信息1600多条,完成624名到龄退休人员销编手续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证明和文件完成人员信息修改(包括照片导入)976余条,录入新增人员信息427条(省考公务员112人,退伍安置31人,政策性安置大学生村官1人,公开招聘教师283人),出编人员信息1150条,划转人员信息3782条。二是统计季报工作。由分管副主任负责,指定机构编制事务中心1名专职季报人员具体落实,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往期统计数据,对全市机构、编制、人员变化情况进行逐一梳理、核对,对本季度的机构编制调整变化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数据增减变化的原因,查找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统计报告。三是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编写《服务指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呈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充分运用网络平台,通过二维码在“事业单位在线网”填报年度报告。同时, 严格审核各事业单位上报资料,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和培训窗口,专门负责对年度报告公示的指导和培训。一年来,共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67个,公示率100%,设立登记15个、变更登记26个、换领4个、注销25个,冻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93家,完成机关群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2个、变更12个,完成机关群团赋码工作116家。
2、持续抓好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一是精准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办结对帮扶工作人员和驻村扶贫工作人员一起,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集中力量进一步抓实了贫困户的动态调整、“六个一”活动的开展、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建设、就业创业培训和党建扶贫等工作,奋力答好了脱贫攻坚这张大考卷,把脱贫攻坚的成就写进了贫困群众的心坎上。今年来,结对帮扶责任人坚持每月走访,共送去帮扶资金6500元,米、油等生活用品价值2200元,帮扶助销农产品金额22500元。二是文明“双创”工作。为助力全市“双创”( 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我办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行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积极加入衡阳市志愿者,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周五卫生日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于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共同推进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同时,以开展“双创”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市文明办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和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机关形象,推动全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利用机关办公楼空间,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辟党建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图板,从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员发展流程图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通过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党建工作浓厚氛围,完善了党建工作宣传载体。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湘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我办按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今年已安排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3、持续抓好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全体人员扎实学习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理论,积极推进党课学习和干部网络教育在线学习,严格按要求修满学法普法考试学习积分并全员通过全国统一普法考试,积极参与社保、工资、财务制度方面的培训。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印发《舆情应对工作实施细则》、新闻三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2020年中心组学习方案、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同时,不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调研工作,一年来,向上级部门上报10篇关于机构编制及日常工作的信息简报,其中有2篇被湖南省机构编制信息网采纳,4篇在衡阳市机构编制信息网登载。三是开展“三转”工作。坚持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深入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原则,把恪守公道正派作为核心要求,把提升专业能力作为关键支撑,把弘扬严实作风作为重要保障,杜绝“不转”、“假转”、“空转”等现象,确保“三转”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以“三转”工作为契机,围绕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我办全体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提升站位,强化自身建设,更高效地开展各项机构编制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预算完成率仍有提高空间。
二是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存在小部分预算项目完成率不高的现象。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尽可能减少年底结余资金,以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避免超额支出的情况,以加强预算的控制。
中共常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