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罗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鑫和顺绩评字(2022)第09001号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中鑫和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常宁市罗桥镇人民政府(简称“罗桥镇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罗桥镇政府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有关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等的规定,实施必要的评价程序,出具评价报告。现将相关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70号)、《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19]41号)精神,罗桥镇政府内设6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责,下设四个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罗桥镇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2名,实际在职人数77名,其中,财政统发人员45名,非统发人员32名。

(二) 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部门收支结余情况

罗桥镇政府2021年预算指标情况:本年收入预算指标897.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指标8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3.8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2万元。

罗桥镇政府2021年决算指标情况:本年收入决算指标2,91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6.17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718.79万元;支出决算指标2,960.96万元,全部为业务活动费用;本年年初结余46.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罗桥镇政府基本支出为796.9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65.09万元,公用经费131.86万元。

2.2021年,常宁市财政局批复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14.42万元。“三公”经费未超过预算数,较2020年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年  度

 

项  目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经费超支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

0.93

2.00

0.93

-1.07

 2、公务接待

14.73

16.00

14.42

-1.58

合计

15.66

18.00

15.35

-2.65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罗桥镇政府项目支出无预算,决算数共计1,399.22万元,其中:

1、烟叶税分成6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烟叶税分成款、罗桥镇杂志款、罗桥镇通道绿化及机关植树补苗款、烟叶育苗、烟基项目维护、烤烟房维修、烟农补贴等。

2、乡镇财政管理47.13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宣传印刷费、工会经费、镇村财政管理等。

3、民政资金167.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补助、村级服务群众资金及惠民资金、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大型修缮、新冠疫情支出等。

4、机关维修35.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罗桥镇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款等。

5、发展粮食生产2.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种子运输款等。

6、税费分成56.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断档款、镇政府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支出等。

7、环境卫生37.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环卫保洁、垃圾清运费等。

8、体育文化设施建设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人大杯篮球赛等。

9、道路建设7.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路养护费。

10、水利建设0.15万元,主要用于罗桥镇河长办相关支出。

11、森林防火6.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防火宣传费等。

12、烟叶工作经费4.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烟叶工作经费、烟叶生产相关费用等。

13、职工安置2.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东风电站职工安置款、生活补助等。

14、安全生产18.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安全生产宣传牌、标准化治理、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及巡逻等。

15、土地、青苗补偿1.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清淤工作经费、青苗补偿款防火隔离带款。

16、生态养殖1.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非洲猪瘟防疫费。

17、扶贫32.9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扶贫调研费及工作经费等。

18、代管资金专户村级资金771.25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居委会粮食生产、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及转移支付等。

19、农业资金3.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罗桥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0、职工养老保险64.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罗桥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21、其他项目63.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运转开支、食堂开支及生活补助款、罗桥镇政府机关水电费、机动车保险款、森林防火、反电信诈骗、禁毒、防溺水等相关费用。

22、计划生育1.37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普查资料印刷费等。

(四)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罗桥镇政府资产总额94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9.69万元,固定资产140.92万元;负债829.27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净资产总额111.34万元,均为累计盈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聚焦党的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1、村“两委”换届工作圆满收官。2021年罗桥镇政府稳步推进村级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选出了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5月份成功召开镇第十三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符合组织要求、群众期待的党委领导班子。

2、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2021年罗桥镇政府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史,派发指定教材346本,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传统教育现场点参观教学,接受红色教育。       

3、强化主体意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镇村换届、疫苗接种、社保清查、反电诈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举措,调度、约谈党员干部43人次。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等换届纪律。

(二)聚焦产业发展,服务经济大局

1、把农业作为发展的主抓手。农业基础不断夯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2万亩,全镇耕地流转率超过90%以上,成立专业合作社达30家,全力打造了湖波洞5000亩优质高产双季稻核心示范基地以及1.2万亩常宁市粮食生产绿色高产核心示范区,落实粮食播种面积达4.2万亩,粮食总产1.89万吨,严格开展5000亩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落实213.4亩耕地抛荒专项治理,保质保量完成了粮食生产任务。

2、把乡村旅游作为发展的主战略。依托大义山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着力打造“樱花”名片。百万樱花园项目如期开园,成为衡阳市重点旅游景点,年均接待游客20万人以上,日最高接待量达到2.8万人次,带动了周边餐饮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为百姓增收致富提供了便利条件,极大提升了罗桥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主引擎。荆坪恩源生态农业、马桥湘永农场项目投产运营;红旗田园综合体正式落户;罗桥市民广场建设及沿河路提质改造项目顺利完成;白甫水库项目进入扫尾阶段,为下步全镇实现自来水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小城镇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持续推进。

(三)聚焦中心工作,守住稳的底线

1、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2021年以来,罗桥镇政府共召开70余次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罗桥镇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暴发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防控形势,罗桥镇第一时间组建了罗桥志愿服务站,到高速路口进行三码查验和志愿服务。累计完成入境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71人,累计完成中高风险地区重点返乡人员“四个一”健康管理共518人,已落实518人,落实率100%;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全镇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3009人,其中总针次23711针:接种第一剂11928人次,接种第二剂11336人次,接种第三剂455人次,累计接种率93.45%。

2、形成合力强抓社保清查工作。扎实完成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市里安排部署和时间节点,压实包片领导、联点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分门别类完善资料台账。共核查社保卡数据25174人,全面完成12万余元清退工作。

3、狠抓反电诈及防溺水工作。动员各方力量,采取非常措施,出台追责方案,取得了扎实的工作实效,我镇涉在缅北窝点人员14人,已劝返13人,拟出境人员8人,已经公安机关和综治部门批评教育,劝返管控在家;开展常态化防溺水巡查,压实主体责任,镇域内未发生任何溺水事件,守住了生命底线。

(四)聚焦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大局

1、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多措并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了罗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投入资金50万元进行应急能力管理体系建设;二是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余次,排查纠纷23件,成功调解21件。三是平安建设强力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铲毒禁毒行动,严厉整治非法集资乱象,2021年罗桥镇获评湖南省文明村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编制还不够细致和准确,年末决算报表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差较大,年中预算调整率较高,造成2021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有一定的差距。罗桥镇政府2021年度年初预算数897.74万元,决算数2,914.96万元,超年初预算2,017.2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24.70%。

(二)绩效目标设定欠合理

经查看罗桥镇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发现罗桥镇政府未能设定明确的整体绩效目标,各指标值均为功能科目预算资金安排计划,如“产出指标1:2010301行政运行743.82万元”,“效益指标1: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和对家庭个人补助等”,未能明确资金使用所要完成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不符合《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三)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预计部门整体支出在本年度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之规定。

(三)“三公经费”归集不合理

经查看,罗桥镇政府“三公经费”费用存在归集不准确的现象,如:2021年1月60#凭证,镇办公室工作租车费8,200.00元计入“其他交通费用”核算;2021年8月12#凭证,直接支付结算户资金(付镇办公室5-7月租车费)9,100.00元,计入“其他交通费用”核算;2021年10月16#凭证,直接支付罗桥镇小车维修费4,670.00元计入维修(护)费。

(四)决算报表编制与财务报表口径不一致

决算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没有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使财务数据与决算数据脱勾脱节。经查看,罗桥镇政府2021年决算报表中基本支出为935.45万元,项目支出为1,321.81万元。罗桥镇政府2021年财务报表中基本支出为796.95万元,项目支出为1,399.22万元。两份报表填报口径不一致,原因是:按决算要求,上年度预算内及结算户不能有余额,导致年终决算与财务报表有差异。

(五)财务核算欠规范

1、费用类别归集不合理,不能真实反映支出情况。如:2021年1月46#凭证,直接支付镇办公用品款20,924.00元计入“专用材料费”核算;2021年1月66#凭证,直接支付镇通道绿化及机关植树补苗款67,455.00元计入“委托业务费”核算;2021年2月20#凭证,直接支付镇便民中心及篮球场垃圾清运款21,560.00元计入“委托业务费”核算;2021年3月19#凭证,直接支付结算户资金(付各项运转开支款)379,568.00元,其中苗木46000.00元、工资花名册24000.00元、租车费28,950.00元,全部计入印刷费;2021年9月31#凭证,付结算户资金(罗桥镇2019年7-12月食堂加班餐费)36,260.00元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

2、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不规范。单位在上缴医保、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一并计入“行政支出”,发放奖金时再扣回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导致行政支出增加,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在账目中无法得到准确反映。如:2021年9月33#凭证,上缴养老保险535,687.08元,含个人应缴养老保险231397.80元,全部计入行政支出;2021年5月6#凭证,上缴2020年9-12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共378,507.80元,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全部计入“行政支出”;单位代扣代缴医保、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应计入个人往来核算,不应计入“行政支出”。

(六)报账审核管理不严格

1、存在发票相关人与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如:2021年2月33#凭证,支付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餐费1,365.00元,发票开具人为常宁市张胖子禧湘楼酒楼,收款人为李志治。

2、存在部分发票报销不及时的情况。如:2021年2月25#凭证,直接支付专户资金49,864.00元,其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宁市分公司开具的发票显示时间均为2018年10月,粤享一品餐饮有限公司开具的479.00元发票显示时间为2018年4月,民调电话工资花名册1,2000.00元显示时间为2018年10月,差旅费报销单1411.00元显示时间为2018年12月,邓开优开具的个人发票26,200.00元显示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七)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管理欠规范

罗桥镇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部分支出占用项目资金。如:2021年12月27#凭证,直接支付罗桥镇办公家具款5,250.00元,计入“项目支出-乡镇财政管理”科目中核算;2021年1月58#凭证,直接支付镇机关食堂2020年11月份开支款30,443.00元,计入“项目支出-其他项目”科目中核算;2021年12月19#凭证,直接支付罗桥镇《光辉湖南》书杂志款,计入“项目支出-烟叶税分成”科目中核算;2021年12月31#凭证,直接支付罗桥镇机关乡村振兴工资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1,600.00元,计入“项目支出-税费分成”科目中核算;

(八)现金使用欠规范

经查看相关财务凭证和现金盘点,存在向个人或相关单位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如:2021年12月53#凭证,付食堂2021年9月份餐费30,047.00元,全部用库存现金支付。违反了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九)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

一是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二是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未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未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

(十)村级代管资金管理有待完善

一是项目支出报账附件资料不完整,部分村级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准备报账附件资料,存在村民“一事一议”会议纪要、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表、验收单等资料缺失的情况。如:2022年3月26#凭证,付荆坪村荆梓坪广场硬化工程款50,000.00元,缺少村民“一事一议”会议纪要等资料;二是资金拨付进度滞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常宁市罗桥镇财政所代管资金专户扶贫项目共20个,其中18个项目已完工。项目到位资金218.00万元,下拨资金98.99万元,资金拨付率45.41%,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不相匹配,进度较为滞后。


五、评价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实施,对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罗桥镇政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部门预算,合理保障资金需要,严格执行;强化预算绩效意识,绩效目标编制需量化细化全面,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与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绩效意识,强化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提高参与度,促使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一体化”目标。

(二)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与年度计划数相对应

绩效目标的设置应尽量以量化形式细化到具体的工作,首先应完善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其次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编写年度绩效目标时采用定量方法描述,从投入、产出和效益三个方面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和量化,对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

(三)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同时要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三是加强对会议经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控制出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衔接。一是敦促各办公室、各业务经办人员及时报账,避免出现跨期报账现象,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全面审核各类原始单据,重点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预算用途,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人员是否签字确认,单据、发票是否填写完整、齐全合规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内容使用和列支财政资金,避免不同功能科目的财政资金混合使用,随意归集。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进项目正常建设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议加强和完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规范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规定的范围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对项目实施进行事前科学规划设计、事中工程质量控制和事后验收考评跟踪管理,形成常规性的监督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绩效评价、内部审计、检测评估等相应措施,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推进项目正常建设。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现金使用安全

建议增强现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学习提升单位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现金使用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要严格控制使用现金。对大额现金支取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对超出规定,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三是从严控制个人借用公款,制定严格的借款审批和完善的报销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坐支现金。

(七)规范资产核算,强化资产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二是认真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对固定资产账务及报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已毁损的资产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三是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卡片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 八)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进项目正常建设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议加强和完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规范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按批复的计划和规定的范围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对项目实施进行事前科学规划设计、事中工程质量控制和事后验收考评跟踪管理,形成常规性的监督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绩效评价、内部审计、检测评估等相应措施,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推进项目正常建设。


六、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中评价体系,我们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2021年罗桥镇政府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3分”(具体详见报告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好”。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21年罗桥镇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在信息公开、职能履行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同时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财务管理欠规范等问题。


 

附件:1、2021年度常宁市罗桥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表





湖南中鑫和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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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沙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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