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评价项目名称: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
评价项目单位:洋泉镇东桥完全小学荫田镇衡头学校新河镇中心学校荫田镇龙门学校板桥镇樟塘学校
评价项目金额:1578.00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常宁市教育局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2022年9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规定,常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组),于2022年9月5日至14日对常宁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负责的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薄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评价组依据评价目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落实评价工作。一是前期准备阶段。通过收集项目相关政策资料,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梳理评价思路,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二是现场评价阶段。主要采取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项目管理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三是报告撰写阶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评分标准对指标进行逐一分析计分,形成基本结论。经评价组共同探讨交流分析后形成意见征求稿,交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反馈,评价组再逐一核实反馈意见,逐条说明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形成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经市财政局认可后出具正式报告。
薄改项目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规定,对11个原深度贫困县予以倾斜支持,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学位供给。
(二)项目绩效目标
薄改项目申报时未针对具体项目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评价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提取了部分绩效目标,并通过个性指标予以考核,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资金总额及下达
薄改项目安排财政预算资金1,578.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7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五所学校建设费用925.00万元,信息平台建设费用250.00万元,多媒体设备费用250.00万元,课桌椅及学生床架153.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5日,五所学校建设资金925.00万元全部被挪用至常宁市蓬塘乡田尾芙蓉完全专项,统筹安排其他资金用于常宁市蓬塘乡完全小学与湖南省衡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付款;教学设备等设备购买计划投入250万元,经过现场盘点实际设备投入72.55万元;学生课桌椅以及床架计划投入153万元,经过现场盘点实际课桌椅及床架投入76.38万元;教学信息化计划投入250万元,由于该部分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导致相应使用金额无法统计。
市教育局依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127号)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用时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支付执行审核、审批制度。经审核,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部分资金存在挪用的情况。
市教育局依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薄改项目工作,但未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截至2022年9月5日,已拨至学校部分教学多媒体设备和课桌椅及床架,完成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其他建设类项目虽于2020年初展开工作,但因市住建局2020年政策变化,需要对建筑图线下审核改为线上审核,延缓了项目进度。同时因《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出台,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将原建筑改成装备式建筑,既造成建设成本增加,也需对五所学校建设项目重新拟定方案、组织招标,故该类项目尚在筹备阶段。
(一)未按规定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市教育局未从源头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未设立与项目相匹配的绩效目标,如:产出数量、时效、质量、成本、社会效益等指标。由此缺乏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工作。
在评价抽查盘点时发现,教学设备和学生课桌椅以及床架投入资金支出明细与项目经费预算明细出入较大。如:教学设备计划投入250万元,但实际投入支出72.55万元;学生课桌椅以及床架计划投入153万元,但实际投入支出为76.38万元。
(三)未严格执行专账核算
市教育局未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专账核算,造成教学信息化投入资金250万元与单位其他专项资金混列混支,账目反映不清。
(四)未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市教育局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学校建设投入资金,将资金投入到常宁市蓬塘乡田尾芙蓉学校专项,涉及资金925万元,涉嫌私自挪用。
(五)未完全发挥资金效益
评价盘点发现,通过专项资金购置的部分资产存在闲置,影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如:因学校学生人数逐年减少,板桥镇樟塘学校床架200套,实际使用120套。洋泉镇东桥完全小学教学设备9套,实际使用8套,且因该小学无寄宿条件,100套床架已全部调整至东桥中学使用。荫田镇龙门学校203套床架,实际使用120套,仓库储存83套;课桌椅200套,实际使用110套。
(一)实施绩效管理
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严格按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规定,针对项目预计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置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科学合理、可考核的指标值。对实施中的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足之处进行规范管理,并将年度自评报告在每年6月30日之前进行公示。
(二)合理编制预算
加强部门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合理的原则,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将预算编制工作做细做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强化资金使用
(五)深入项目管控
加强项目过程管控,强化事前沟通、事中检查,事后评价。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到人,规范执行项目招投标等程序,及时推进项目。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附件: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指标评分表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评分标准 | 评分 | 评分情况 |
项目决策(15分) | 项目立项(4分) |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①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 ①②③④每项0.5分,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①②每项0.5分,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③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得0分。 | 2 | |||
绩效目标(6分) | 指向明确(1.5分) | 预算支出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是否与预算支出实施相符。 | ①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①②③④每项1.5分,符合要求得1.5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 0 | 项目未设立绩效目标,扣6分 | |
细化量化(1.5分) | |||||||
合理可行(1.5分) | |||||||
相应匹配(1.5分)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 |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 ①②③④每项0.5分,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 1.5 | 部分资金未依照计划分配,扣0.5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3分) | 项目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项目资金分配是否依据充分,手续合规,资料齐全; | ①②每项1.5分,符合要求得1.5分,基本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 3 | |||
项目管理(25分) | 资金管理(14分) | 资金到位率(2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得分=资金到位率*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 得分=预算执行率*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 | 2 | 由于资金存在挪用,已在其他地方扣分,故该指标直接计2分 | ||
管理制度(2分) | 主管部门单位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健全。 | 是否制定或具有完整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 ①制定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得0.4分,财务管理制度得0.3分,内控制度得0.3分,未制定得0分. | 1.6 | 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0.4分 | ||
专账核算(2分)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了专账核算。 | 项目专项资金是否核算规范,是否专账核算。 | 项目专项资金专账核算,得1分,核算规范、清晰得1分,不符合得0分。 | 0 | 项目未进行专账核算,部分支出与其他专项资金混用,扣2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①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 ①符合规定得1.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3分,扣完为止; | 4.2 | 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扣1.5分,存在挪用扣0.3分,共扣1.8分。 | ||
绩效管理(5分) | 绩效跟踪(1.5分) | 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 评价要点: | ①项1分,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得0分;②项0.5分,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 0 | 未完成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扣1.5分。 | |
绩效评价(2分) | 开展年度绩效自评。 | ①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年度绩效自评; | ①②每项1分,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得0分。 | 0 | 项目尚在筹备,未进行绩效自评,扣2分。 | ||
结果运用(1.5分) |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并进行绩效评价的公开。 | ①是否按规定将非涉密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 | ①项1分,符合要求得1分,不符合得0分;②项0.5分,进行整改得0.5分;未整改且无整改情况说明的不得分。 | 1.5 | 因未进行绩效自评,故无结果运用,已在绩效评价扣分。 | ||
组织实施(6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①②每项0.5分,符合要求得0.5分,不符合得0分。 | 1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 每发现1例问题,扣0.5分;情节严重的,双倍扣分。 | 4.5 | 项目支出不符合规定扣0.5分。 | ||
项目绩效(6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工作内容的完成率(10分) | 是否依照年初预算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 ①五间学校是否完成建筑物 | ①每发现一处学校未依照年初安排完成建筑物扣1分, | 5 | 项目内容未全部按要求完成,酌情扣5分。 |
产出质量(10分) | 质量达标率(10分) | 预算支出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检查设施设备交付验收资料,对照设计、合同条款: | 验收质量合格的计8分,质量为优良以上的计9~10分,根据五个项目综合得分 | 10 | 因该项目未完成,暂未验收,且产出数量已扣分,故此处未扣分。 | |
产出时效(4分) | 完成及时性(4分) | 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完成时间是否满足规划计划要求; | ①每有一个子项目未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日期的,扣1分;②每有一个子项未按时完成但不影响投入使用的,扣0.5分。 | 2 | 项目内容未全部按要求完成,酌情扣2分。 | |
产出成本(6分) | 成本节约率(6分) | 完成预算支出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的成本节约程度。 | ①、建设总成本是否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 ①超概算的项目,每个扣1分; | 0 | 项目尚在筹备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扣6分。 | |
支出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10分) | 项目对于常宁市接受项目实施学校产生的影响 | 根据相关资料及现场查看等分析项目实施对教学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 学校接收设备及完成教学建筑后,学生人数是否较往年得到提升,提升计10分,持平计9分,学生人数下降超过10%计8分,每下降1%计0.1分,扣完为止。 | 5 | 建设类项目未实施每个学校扣0.5分,共扣2.5分;装备拨付未全部到位于五家学校,每个学校扣0.5分,共扣2.5分,合计扣分5分。 | |
可持续影响(10分) | 项目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对于学校教学的可持续性。 | 评价要点:学校建设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是否提升改善教学环境 | 项目设备用于一线教学且教学建筑未产生维护费用计10分,①每发现一处设备未用于一线教学扣1分,②每发现一处当年建筑物产生维修费用扣1分。 | 5 | 建设类项目未实施每个学校扣0.5分,共扣2.5分;现场核查部分学校有闲置教学设备,发现共有5处,每处扣0.5分,共扣2.5分,合计扣分5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10分) | 项目实施社会公众满意程度。 | 评价要点:学校师生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大于等于90%的得10分,满意度小于90%且大于等于80%的得8分,满意度小于80%且大于等于60%的得6分,满意度小于60%不得分。 | 8 | 发放问卷115份,问卷满意度为:89.43%,计8分。 | ||
合计 | 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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