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宁市“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常宁市“三公”经费预算

常宁市各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71.4万元,比上年预算3236.125万元减少64.72万元,减少2%。其中:公务接待费2195.7万元,较上年减少372.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5.7万元)。全市“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二、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因执法执勤车辆以旧换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上年继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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