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17年度 “三公”经费部门决算说明

常宁2017年度 “三公”经费部门决算说明

 

 

常宁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2559.1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减少144.0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无发生,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832.82万元,比上年增加90.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7年新纳入8个部门决算单位,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60万元)。比上年减少234.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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