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常宁市各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4074.30万元,比上年决算5010.57万元减少936.27万元,减少18.69%。其中:公务接待费2517.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02万元)。当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全市公务用车保有量:477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401个;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347,434人次。

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市公车购置大幅减少;二是各单位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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