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宁市“三公”经费预算

   

常宁市各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95.93万元,比上年预算4111.28万元减少215.35万元,减少5.23%。其中:公务接待费2703.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3万元)。全市“三公”经费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市公车购置全面停批;二是各单位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三是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下划,统计单位增加,影响“三公”经费总量。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