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23年度“三公”经费部门决算说明

常宁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954.5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增加1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15万元,与上年增加7.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641.75万元,比上年减少37.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市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控制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3.47万元。合计比上年增加41.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常宁市公安局本年度置换了一台值勤车辆、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置了两台执法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册及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加油、车辆保养及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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