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一)

  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新华辞去衡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常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新华辞去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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