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一)
(2010年11月15日常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兵生为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唐春生的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永炬的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免名单
(二)
(2010年11月15日常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詹先辉为常宁市审计局局长;
罗更生为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文峰为常宁市农业局局长;
邓耀龙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耀辉的常宁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黄训明的常宁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顾启胜的常宁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三)
(2010年11月15日常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廖志辉为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 珀为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易 晖为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小文为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江为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刘卫华的常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双喜的常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鸿飞的常宁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免名单
(四)
(2010年11月15日常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 钧为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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