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财政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82MB1D82206L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常宁市财政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村级服务 各乡镇办事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常宁市泉峰街道青阳南路

法定代表人

谢阳剑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常宁市财政局

一、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为规范操作,制定《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流程、资金管理等制度。从项目申报与审批、实施与监督、资金管理、项目验收与管护、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村民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   二、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财政奖补工作。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模控制、项目完工,财政奖补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全市23个乡镇办事处,364个行政村,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261个,下拔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4036万元。 三、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申报工作。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人居环境改善等紧密结合起来。年初市政府把西岭镇桐江村和三角塘镇老屋村纳入美丽乡村申报村。我们深入西岭镇桐江村和三角塘镇老屋村搞好前期调研,项目规划、预算编制、制定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按期申报,按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   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美丽乡村建设村及时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村的申报资料和相关工作,2022年常宁美丽乡村建设村已申报完成,并成功落地。   四、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我中心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常宁市森林防火工作五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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