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82792352433U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常宁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办理婚姻登记 补发婚姻证 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建立和管理婚姻档案

   

泉峰街道办事处公园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刘亚林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常宁市民政局

一、践行学史力行,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工作执行效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结、离婚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等职能。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上级文件精神办理业务。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截止今天办理结婚登记1890对、办理离婚登记160对、补发结婚登记证51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2022年未发生一起违规登记事件。   (二)疫情防控执行率100%。2022年抗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婚姻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局党委和上级部门的防疫要求执行到位。   为了减少登记高峰期的疫情防控风险,我们制定疫情特殊期间应急预案。如:今年的2月14日,5月20日,春节前后,清明节前后,五一前后等“登记吉日”,   当日紧急采取限号、预约等措施,并引导有序开展办理工作。 1、在原有窗口的基础上,增设2个临时窗口,以加快婚姻登记业务办理速度和消化办证群众积压现象,安排前置预审,在大厅现场临时设置两张办公桌,由2人提前进行资料预审,加快办证速度。 2、调整上班时间,办证时间由原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3、开辟电话预约,由专人接听预约电话并引导来大厅办证时间,提前合理安排,避免人员过多同时聚集。 4、所有办证上岗人员均戴好口罩,对办公用品和办证区域每天用84消毒液、酒精、等消毒处理。   (三)来访群众满意度100%。努力践行学史力行,坚持“当事人至上,服务为第一”;努力践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把当事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婚姻登记工作好坏的标准。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习气,做到了依法登记、公正廉洁、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使群众问有所答,答有所全,全有所准。使群众办事不走回头路。保证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婚姻登记行为。 (一)加强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其中婚姻家庭篇对婚姻登记工作做了非常大的调整,包括离婚冷静期的程序变更、婚姻登记系统全面升级。为了适应新形势,顺利完成新旧工作交接的任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组织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民法典及相关政策,并对民法典家庭婚姻篇做了系统、深刻的解读。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实操指南,印制全新的表格,实现工作交替无缝对接。   (二)组织婚姻登记员志愿服务。为回应群众需求,满足新人对婚姻登记“领证吉日”的美好需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秉承民政围绕民生、民生围绕民声的理念,在特定节假日开展婚姻登记志愿服务。   (三)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行为,有利于发展民政婚姻登记服务和有利于促进婚姻登记管理建设。我们对办理婚姻登记的条件、办理流程全部上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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