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信访局2024年度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汇总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公布常宁市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事要解决”,推动提质增效抓业务。一是坚持闭环管理;二是强化积案化解。

2.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夯基筑本抓源头。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是深化多元化解;

3、切实加强信访法治宣传,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重点问题处置化解难;二是重点人员重复信访多;三是信访老户滋事风险高。

(二)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还有差距。

(三)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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