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2022年第17号
关于印发2021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
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常宁市2021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宁市2021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7日
抄送: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常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优化办、市法制办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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