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一次性岗位补贴的通知

常宁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文件精神,拟对全市参保企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吸纳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


2018年10月以后企业吸纳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申领补贴程序


申报

用人企业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湖南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纸质、电子版);


■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吸纳对象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提供登记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证明;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提供残疾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材料真实性声明。


审核

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受理,并初审申报资料。


公示

审核通过后,在常宁党政门户网上公示7天。


拨付


公示无异议,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市财政局据实安排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时间


此次受理时间自2022年11月起,该项补贴实行每月日常化申报,每月20日之前均可申报此项补贴。


联系电话: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0734—2676893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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