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hnchangning.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申请形式
     ⑴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⑵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申请人在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hnchangning.gov.cn/zwgk/szfxxgkml/ysqgk/index.html)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办公地址:常宁市南门湖大剧院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4-7221934。
     电子邮箱:1283696@qq.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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