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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美丽柏坊”,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副职专门抓,将环境卫生城乡同治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实行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每月组织一次大清扫。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卫生,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柏坊集镇、桐梓街道的环境卫生由保洁公司负责管理和整治(具体按协议条款和补充要求执行);村(社区)保洁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保洁工作;村(社区)干部实行环卫工作网格化管理,负责落实门前屋后环境卫生的“三包”工作;村(社区)落实垃圾清运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1、镇成立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胡同文任组长,阳辉、夏晓松、胡小文任副组长,夏日旺、贺军、曾宪荣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城乡同治的督查督办、考核评比工作。
2、通过建立永久性标语、散发环卫小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对环境卫生城乡同治进行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订立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增强群众环卫意识。
3、建立督查常态化,每月对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城乡同治检查一次、排名一次、讲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整改函,对最差的村、组、户进行全镇通报。建立稽查经常化,不定期查村(社区)保洁员上路保洁情况和农户乱扔乱倒情况,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整改一处。建立审查制度化,对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党员发展将环卫工作纳入审查。
4、镇财政确保环境卫生城乡同治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村(社区)环卫工作专项经费(3元/人)的拨付;各村(社区)要从转移支付中单列经费投入环境卫生城乡同治,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三、严格兑现奖罚
1、村(社区)干部本人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垃圾池爆满清运不及时,处罚村(社区)200元/次;
3、有成堆成片垃圾处罚村100元/处、包片村(社区)干部50元/处,分管村(社区)干部20元/处;
4、对农户乱倒乱扔的,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罚;
5、在衡阳、常宁市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处罚村(社区)1000元,被评为十差单位的处罚村(社区)2000元,村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并限期整改;
6、年度评为衡阳市50强或市先进的奖励相关工作2000元/人、季度评为十佳的奖励1000元/人;被衡阳市通报批评的处罚500元/人,季度评为十差单位的处罚1000元/人。
每月对排三类的村(社区),约谈分管负责人,连续两次排三类的村(社区)约谈村支部书记,连续3次约谈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停职专抓,联点镇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在讲评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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