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板桥镇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板桥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制度并实施扶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带领全办人民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3、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办产业结构调整,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4、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的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5、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6、组织和领导当地人民搞好商品生产,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加快全办经济发展。

7、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设置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板桥镇人民政府设4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2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镇财政所和镇经营管理站。

   2017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451.6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451.6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451.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镇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70万元,社会服务职能提高,乡镇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略微增加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4万元,与上年预算一样,其中,公务接待费 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3: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附表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表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表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表10: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表11:“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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