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白沙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白沙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白沙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常宁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







2021白沙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优势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我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城区及乡镇(办事处)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整治内容

1.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查处销售无产品流向登记标识及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

3.查处销售超标、违禁、由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查处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5.查处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6.查处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违法行为

7.查处有产品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

三、整治时间

2021年1月15---2021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志刚

副组长: 罗鹏志  谢先武  刘诗章

  员: 吕华葆  尹  成  王三柏  周超徕  邓石云

周  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三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镇综治急办负责审查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督促烟花爆批发企业建立烟花爆流向登记制度,负责查处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负责查处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烟花爆经营点,牵头负责打击取设置在居民居住场所内的非法零售点及非法储存仓库;负责及时销毁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及废弃的烟花爆竹。

派出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动会应急等部门做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组织大型焰火燃放等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及时受理,迅速侦办。负责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车辆未按照要求安装、悬挂警示标志的;负责查处承运人运输烟花爆竹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不依照批准路线行驶的;负责查处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配合依法查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配合打击取设置在居民居住场所内的非法零售点,负责配合销毁收的非法烟花爆弃的烟花爆

市场监管负责查处产品、包装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负责配合依法查处"下店上""前店后宅"等形式的烟花爆经营点,配合打击取缔设置在住所的的非法零售点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切实加强对村(社区)辖区内非法经营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在镇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时,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并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处理社会矛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社区)要成立"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专班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科学分工,细化责任,搞好本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二)加强宣传、确保实效。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和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查实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并对经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及时通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村(社区)在此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按照"四个律"的要求,实施严厉打击。要落实村组信息点的责任,做到排查务必全面细致,深入负责。

(四)及时反馈,报送情况。村(社区)将每个阶段的行动情况按时报送镇综治应急办

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734-7690048、0734-72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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