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殡葬改革“十个禁止”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殡 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对全市农村殡葬改革提出“十 个禁止”,请认真遵照执行:

 、禁止建造“活人墓”。

 、禁止在墓穴周边建围栏等建筑物,立式碑的高度不 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米”。

 、禁止对土葬墓穴及周边实行硬化、石化和建造豪华 大墓。

 、禁止超标准建设墓穴(土葬单墓穴占地面积,不得 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

 、禁止建立和恢复宗族墓地。

 、禁止向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七、禁止散埋乱葬、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墓。

 、禁止非法接运遗体。

 、禁止丧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止丧礼上跳艳舞,搞“军乐队”等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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