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乡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堡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 知








大堡乡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堡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  


各村(社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发[2023]7号)《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机构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大堡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刘卫菊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乡党委宣传委员唐春华为常务副组长,其他乡党委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欧敏,副主任:唐春华,成员:欧中华、姜勇开、陈超、各部门负责人、各村联点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二、部门责任

1、乡统计站:牵头做好大堡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督促各村单位清查工作,负责普查资料发放等工作。

2、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提供全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资料信息,参与单位清查、普查数据评估,完成经济普查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普查工作的业务流程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

制定普查方案(2023年1-7月)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结合大堡乡实际制定《大堡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23年5-7月)

划分普查区。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标注建筑物,形成普查区地图

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年5月-7月)

 人员选聘。由各村上报,乡统计站选聘。

 业务培训。对选聘的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

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8月-12月)

    指导村普查员进行实地清查。根据普查区地图,逐户清查,使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填写清查表,上传数据。

普查登记(2024年1-4月)

  数据采集。指导村普查员在数据处理系统上填报普查表;督促普查对象数据采集完成后及时上报。

经费保障

   1、单位清查"两员"补助。根据《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经普[2023]1号)要求,单位清查阶段"两员"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村普查员上报数量进行数据审核,审核后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

各村(社区)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车贴标语、电子宣传横幅宣传到全乡各自然湾场。

明确责任

乡经普办分工加强督促和下乡指导,确保及时完成任务。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五经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普查员开展入户清查工作,确保普查质量和进度。

强化调度

 乡经普办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调度,督促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严格考核

按市要求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度、数据采集质量,进行评比,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在规定时间(9月15日)前完成单位采集表、个体户采集表及新增对象的采集、上报、填纸质档及拍照任务的普查员进行奖励,按上报单位表10元/个、个体户表5元/个、新增表15元/个的标准奖励到村到人。



大堡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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