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堡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整治方案









关于大堡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扛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田长制,全力控增量、清存量,维护耕地保护良好秩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治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堡乡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刘卫菊

副组长:欧  敏、陈小辉

成  员:由包村负责人、联村乡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乡自然资源所、乡农综中心、乡纪委、乡执法队、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由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治及销号;由农综中心牵头负责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及销号。实行负责人与乡干部联村指导村制定整治方案,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整治落实到位。乡执法队按照工作小组的安排协助自然资源所和农综中心开展工作。

三、整治内容

对照上级下发图斑及自查需整治的各种"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确保在年度内整治到位。

(一)耕地"非农化"整治内容

1.临时用地。主要整治未经批准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情形。

2.违法用地。主要整治工矿商服、城乡住宅、水利交通等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耕地情形。

3.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整治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特殊用地等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耕地情形。

(二)耕地"非粮化"整治内容

1.设施农业用地。整治内容为未经批准的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情形。

2.农村灌溉设施。整治内容为未经批准的人工修建沟渠、泵站等水利设施占用耕地情形。

3.农村道路。整治内容为农村修建1米以上、8米以下乡村道路等占用耕地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情形。

4.农业结构调整。整治内容为未经批准的林地、草地、园地占用耕地情形。

5.坑塘水面。整治内容为未经批准的人工挖塘占用耕地情形。

四、整治目标

(一)全面推动田长制落地见效。明确网格田长耕地保护的范围和目标任务,推进田长制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开展田长巡田行动,推动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常态化。

(二)科学谋划耕地恢复工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整治等项目,全面治理耕地抛荒。对照上级下达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恢复耕地任务,激励基层村组和群众做好后期管护。

(三)做实筑牢制度和工作基础。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耕地"一张图"与现状情况高度一致,使网格田长明白责任目标数量和图斑地块、群众清楚用于种植粮食的地块位置。精准落实耕地承包经营政策,已经流出无法恢复的耕地要退出承包经营权,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已实施耕种的要及时落实承包经营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事关党中央耕地保护大政方针能否落实,事关粮食安全责任能否落实,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担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整治,坚定不移问责追责,持续巩固我乡耕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自然资源所、农综等部门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强力推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纪检部门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治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整治,负责耕地监测和"非农化"问题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耕地"非粮化"、"大棚房"、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和耕地"抛荒"问题整治;财政部门统筹资金支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

(四)强化政策宣传。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使耕地保护知识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使耕地保护意识入脑入心。大力弘扬农耕文化,使保护耕地成为道德风尚和文化时尚,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成为社会共识。


附:大堡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主要图斑整治清单


                            中共大堡乡委员会

大堡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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