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常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6 月 1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广东省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我市与广东省人员交往频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境外人员和重点地区入常返常人员排查和管控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境外入常和重点地区入常人员信息摸排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专抓, 至少安排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信息摸排工作,实行轮班轮休制,并解决信息摸排工作通讯等相关经费。


  2.加强境外入常人员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7"(市外第一入境点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入(返) 常后完成7 天集中隔离,再实行7 天居家健康监测)和"5+2+2" 核酸检测措施。若在市外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未满 14 天的入境人员,入(返)常时先集中隔离补足 14 天后再集中隔7 天,并按脱离接触的天数1、4、7、10、14齐后续的核酸检测。


  3.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区入常人员管理。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特别是 5 月 7 日后来自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来常人员,或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的人员,进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及 2 次核酸检测。对经摸排核实,近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及上级推送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的来常人员,须落实 14 天(自入常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于隔离开始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广泛告知辖区内居民和本单位职工,切实履行法定报告责任,主动如实申报个人行程。信息排查人员排查信息要及时、准确、详实、有效,并签名留痕和及时反馈到管理系统,及时推送当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开展流调、采样,根据流调和采样结果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对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的对象,要继续实行乡镇干部、村组干部、辅警、乡村医生、网格员(志愿者)"五包一"责任机制。对因信息排查及人员管控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对个人未如实申报旅居史、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强化健康码和行程卡应用

宣传部门要向所有入常返常人员发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信息及风险提示、注册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提示和个人防控责任提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督促入常返常人员注册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各医疗机构、车站、影院、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要加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查验,实行双"绿码(卡"通行。对于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码(卡"人员,须持有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对于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卡)"人员,要落实安全转运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市场监管、商粮、文化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酒店、影院等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督促落实防控措施、明确疫情防控监督员,要求重点场所须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警示牌,引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所有进出重点场所人员佩戴口罩。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高铁站、汽车站等场所和长途客车、公交车等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落实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并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明确疫情防控监督员,引导乘客做好个人防护。

四、强化大型活动防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 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在现场举行的,应尽量减少参加人员、控制活动规模。对在现场召开的会议、培训等活动,主办方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主体责任。300 人以上的活动或 100 人以上且有外省人员参加的活动,主办单位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市防控办报备。同时,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原则上均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种尽种"。

五、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

市卫健局要深入开展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闭环管理措施。要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对所有入院人员,督促其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14 天内行程、询问流行病学史。市、乡各医疗单位务必将所有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并对发热门诊 (诊室)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在 6 小时内予以反馈。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严格留观人员管理。各村卫生室、医疗点、个体诊所首诊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要立即报告上级医疗机构、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不得收治。要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区域日常消毒,严格落实对所有发热患者、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和所有新入院患者及 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六、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组织媒体及时转载权威信息、发布风险提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防控责任和自我健康监测意识。引导群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多通风等良好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与安全,遵守社交礼仪( 一米距公勺公筷)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出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继续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力度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摸清 18~ 59 岁和 60 岁以上人群底子,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严格落实" 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加强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 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员驻守接种点,一旦发生异常情况, 全力组织救治。

八、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保持 24小时运行状态,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信息摸排、重点人员管理、疫苗接种 组织发动三个工作专班, 压实工作责任。

九、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纪监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苗接种督查工作,对摸排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疫苗接种工作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将全市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到位。




                                     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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