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



常消安[2021]1号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消安委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日

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

活动方案


为认真进一步强化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不断筑牢安全底线,针对当前冬季火灾高发态势,特别是冬季取暖设备引发火灾不断,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大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尹建恒任组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福生、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郑玮、教导员曹令福任副组长,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郑玮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

1、工作任务

按照行业主管和辖区属地原则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单位违规使用烤火炉等情况。

2、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公安派出所申报。

(2)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署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安监部门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炸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以及工矿企业、化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城市创卫创模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酒店以及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经委、商务系统要组织大型工业、厂矿企业以及各类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石油、石化系统要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的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大中小学学校、托儿所、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居)委会对村(居)民住宅区进行逐一排查;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四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均应建立社会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4)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覆盖面。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

1、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在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严把源头关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2、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住建验收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责令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或城市创卫创模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8)无生产经营相关消防证件的,一律停产停业。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

1、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 2021年春节前围绕冬季防火宣传,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有关部门联合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工作措施

(1)按照"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要求,推动各系统、行业和单位按计划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督促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2021年3月30日以前,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推进"消防总动员,平安伴成长"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救援大队以平安信件、发放平安祝福卡、消防志愿者爱心上门等形式,开展"祝福送平安"系列入户宣传活动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针对老幼妇、病残弱等弱势群体,开展一次"上门式"、"面对面"的消防安全帮扶。2021年3月30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加强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宣传频次,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尤其是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以滚动字幕、宣传提示、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等方式,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要加强消防公益提示短信的发送。要充分利用楼宇视频、电子显示屏,不间断开展消防公益宣传。2021年6月前,各单位都在本系统本单位开设消防专栏或专题节目,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市政府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社区评选内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消防队营区对外开放,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识标牌工程建设,在城区道路、人员密集场所、景区以及村寨社区设置设置大型消防宣传栏(牌)或板报,在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上张贴使用提示标志。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

1、工作任务

落实分级实施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21年3月20日前,消防救援大队完成辖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情况摸底排查,统计上报未持证上岗人员,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开展培训。2021年底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认证。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春节前,消防救援大队和派出所组织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21年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公安局治安大队督促保安公司对保安队员分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公安交警大队与消防救援大队共同配合,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增加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内容。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21年春节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4)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村支部和村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21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所有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市消安委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21年6月30日前,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21年10月31日前,市公安局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0日。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二)全面铺开阶段。从2021年2月10日至2011年9月30日。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前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通报工作情况,做好迎接衡阳市政府、省政府、公安部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公安、应急、住建、文化、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的活动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真正落实多警联动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机制,及时进行推广。各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报月工作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前报阶段工作情况,2021年12月18日前报总体工作总结。






消防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任务分工表

责任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附后)

消防救援大队

小商场小超市

乡镇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旅馆

乡镇街道、派出所

小学校(含培训机构)

乡镇街道、派出所、教育局

小医院(含乡镇街道卫生院)

乡镇街道、派出所、卫健局

小餐饮场所

乡镇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歌舞娱乐场所

乡镇街道、派出所、文旅广体局

小网吧

乡镇街道、派出所、文旅广体局

小美容洗浴场所

乡镇街道、派出所

小生产加工企业

乡镇街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

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

乡镇街道、派出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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