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泉办发[2022]53号


泉峰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农组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自 2022年 7 月下旬至12 月底,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聚焦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逐个检查现有成员是否拥有双重成员身份,是否有误确人员,是否有漏确人员,要检查成员身份确定程序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合规,成员基本信息录入是否正确,持有股权登记是否清晰,重复成员承诺函是否签订,清查手续是否完备等。突出排查个别地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

(二)治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结合"村社分账",彻底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突出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等问题。

(三)治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四)治理集体经济合同规范问题。全面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突出排查治理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现象。治理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过程中资产处置致使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坚决纠正低价处置集体资产,没有依法依规签订经济合同等行为。

(五)治理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六)治理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

(七)治理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工程管理混乱,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集体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八)治理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是否健全等。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泉峰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毅勇

副组长:黄青、杨泽成、欧国军

成  员:黄友荣、贺利民、廖小意、朱亚军、李新建、李兰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新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从2022年7月下旬开始,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前完成)。各村(社区)根据《泉峰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治理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工作人员配置到位,治理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前完成)。以街道、村(社区)为主体,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村社分账"成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确保问题不出村(社区)、不出街道。

(三)全面核查阶段(11月上旬前完成)。街道办事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抽派专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于11 月中旬对所有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治理核查,不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及时整改。全面核查后,形成工作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实地督查阶段(12月上旬前完成)。省、衡阳市、常宁市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办,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街道、村(社区)要收集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资料,总结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整理工作台帐,汇总成册,迎接省、衡阳市、常宁市联合督查组督查。

(五)整章建制阶段(12月下旬前完成)。街道办事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系统归纳梳理,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工作要求

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中心要与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结合村社分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专项整改、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填报等各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要设立并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直查快办或挂牌督办,对共性问题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实行提级监督,形成警示震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村(社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附表:

1.常宁市泉峰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清单

2. 常宁市泉峰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汇总表

举报电话:7267968

来访地址:专项治理办公室(泉峰办事处213室)

泉峰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常宁市泉峰街道          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项目

问题类别

自查自纠问题情况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问题

1.双重成员身份;

2.误确人员;

3.漏确人员;

4.成员身份确认程序不规范;

5.成员身份确认依据不合规;

6.成员信息录入不准确、不齐全;

7.成员股权登记不清晰、不准确;

8.重复成员承诺函未签订;

9.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问题

1.资产账目登记不准确,存在数量和原值(价值评估)不准确、不真实;

2.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存在暗箱操作、私吞私占等问题。





项目

问题类别

自查自纠问题情况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三、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

1.未落实资产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2.未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3.存在资产闲置;

4.存在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

5.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存在权属不清晰、出资份额不明晰、管理制度不健全、收益分配不合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集体经济合同规范问题

1.经济合同档案不规范;

2.合同订立和履行程序不合法合规,未经民主程序、存在暗箱操作;

3.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和拍卖中存在"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现象。




五、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私设小金库;

2.坐收坐支;

3.公款私存;

4.白条入账;

5.无票据入账;

6.抵顶发票入账;

7.会计核算不规范;

8.挪用侵占;

9.贪污侵吞;

10.截留集体资金;

11.套取国家和集体资金;

12.违规发放各项补贴。





项目

问题类别

自查自纠问题情况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

六、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

1.违规举债;

2.违规清收债权;

3.违规处理坏账;

4.债权债务不入账;

5.故意长期拖欠债权债务不还。




七、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大额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

2.违规发包村级工程项目;

3.工程项目资料不齐全;

4.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

5.存在无合同施工现象。




八、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

1.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2.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不健全;

3.其他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




说明: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集体资产清查以"村社分账"报表资料为准,不再另行填报。

附表2:

常宁市泉峰街道          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汇总表

报单位:                                  报人:                       报时间:

受理

时间

线索

被反映人

单位

映主要问题

承办

单位

是否

办结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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