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宁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020年常宁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2020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健全和落实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省委“1+5”文件和党支部“五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提升,狠抓落实,着力打造最强执行力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奋力跻身全省经济十强、迈向全国经济百强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突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积极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和落实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的制度,确保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头脑清醒;全面实施“党员进党校”全员轮训工程,主要依托市委党校、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等,推动各单位各行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内条例和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党务干部的集中轮训,办好组织委员培训班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2.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永葆初心、勇担使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后续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推动单位党组(党委)把党章党规党纪和理论学习列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试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一句话说初心、一件事践初心、一张表评初心”机制;探索“一次就好”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严格落实责任、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的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为重点,切实解决少数党支部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活动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制度;建立跨市(衡阳市)党建活动备案管理制度;相对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的具体时间,明确“交(收缴党费)、学(组织学习)、会(召开会议)、做(志愿服务)、工(落实工作)、课(讲好党课)”六件事的具体内容;广泛开展“书记讲专题党课、党员讲微型党课”活动,评选一批优秀党课课件。

二、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积极作为

4.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发挥中坚作用。落实《衡阳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十条要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入驻社区、企业帮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探索建立火线发展党员规范化制度,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火线入党工作。

5.切实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七个紧紧围绕”、“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要求,认真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32条工作措施,压实组织部门服务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狠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同步谋划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组织联建促党建提升、产业联抓促集体经济发展、人才联动促乡村振兴、上下联结促帮扶提质、绩效联考促责任落实“五联五促”活动。

6.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动员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深入排查贫困户、五保户、残疾户、重病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存在因疫返贫或因疫致贫的现象,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按照“一队一策”的要求做好问题工作队的调优补强工作;举办“第一书记”培训班、优秀工作队员培训班;落实《衡阳市驻村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操作办法》,加强驻村工作精准指导;认真开展常态化督查和交叉检查,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大总结、大宣传、大表彰”工作。

7.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年内全面消除“空壳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同比减少一半。推动落实衡阳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具体措施,大力实施“十村标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三年行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联系集体经济“空壳村”;落实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全覆盖的要求;稳步推进中央、省财政重点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8.着力抓好党建促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抓好《党建促民营企业发展15条措施》落地见效。建立民营企业党建和生产经营综合研判、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强化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向引导激励,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选派精通党建业务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引才聚才育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对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民营企业家的培训提升;加强民营企业党建经费保障。

三、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省委“1+5”文件落实

9.认真落实抓乡促村十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乡镇(街道)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选优配齐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力量;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结果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结果运用;推选基层党建工作“十佳乡镇(街道)党(工)委”“十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改进乡镇(街道)履职监督管理方式,加强常态化调研,建立正向负向名单。

10.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建好管好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具备硬件条件的村(社区)尽可能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室、图书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小超市、供销站点、邮政网点、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电商服务站、旅游咨询点、退役军人事务站等场所统筹整合起来,把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集党务、政务、村(居)务、商务、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枢纽;稳步推进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简政赋权力度,持续推动各职能部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受理权限下放到村(社区);全面打通村(社区)网络通道,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纳入一体化平台,并延伸到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持续为基层赋能减负增效,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挂牌工作。

11.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大力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落实“双推比选、共育共管”办法,确保到换届时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并动态储备2名以上后备力量;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及文件,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综合分析,提前调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底前全面完成换届人选准备和提名工作;认真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和村(社区)干部“凡进必审”制度;扎实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力争今年“一肩挑”比例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组织落实从任职满3届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办法和《衡阳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12.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组织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2条工作措施;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向宗族宗教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宗教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稳妥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

13.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有效机制,探索推行新时代党员群众互联互助的基层治理模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城市物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负责人;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机制;完善各类组织定期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落实“互助五兴”“一核多会”“一户三员”等基层治理制度;探索推行农村“屋场党建”;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稳步推进城市小区党建,推广“135+”小区党建模式。

14.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各领域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逐年提高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和水平;按照省里要求落实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做好村主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

四、着眼全面进步,持续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

15.全面完成党支部“五化”达标创建任务。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逐个验收,确保年内所有党支部达到“五化”标准。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片包支部制度,每个党支部至少有1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点包建;建立星级创建体系,扎实抓好已达标党支部的巩固提升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包乡走村机制,推动市委书记带头抓,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1个乡镇(街道),逐村(社区)开展排查走访;严格落实“六个一”整顿措施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倒排联点制度;从市以上机关向所有软弱涣散党组织和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实施“治落后”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风险点摸排工作,重点对没有村级服务中心、“甩手掌柜式”书记、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党建工作“假大空”、“过度留痕”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16.着力推广衡阳智慧党建平台。全面推广应用衡阳智慧党建平台,抓好平台建成后的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

17.着力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实系统、做活机制”的要求,着力构建“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建责任,落实党建联席会议、街道大工委、社区兼职委员等制度;学习借鉴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搭建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共建平台;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深化“先锋家园”内涵建设,适时组织召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暨“先锋家园”建设推进会。

18.着力建设“三表率一模范”机关。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突出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分类分层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深入开展“锻造最强执行力,建设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探索健全市直机关工委运行机制;优化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加大考核结果运用。

19.抓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抓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核查,推动党建工作进章程、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党建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等工作落实到位。

20.加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统筹抓好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中小学党组织关系由市教育部门党组织管理要求;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抓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实施党员名师工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党组织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理顺乡镇卫生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制和责任体系。

21.推动两新党建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建引领,激发两新组织活力。大力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众创空间等新兴业态“两个覆盖”,抓好互联网行业、律师行业等重点领域党建;推进落实将党建工作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持续推进党支部“五化”和“五基”建设,创建一批标杆党支部;探索推行轮值党建、党建项目化管理等新机制,打造一批党建创新品牌;加强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两新党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配齐配强两新党建工作力量,着力构建财政支持与多方筹资相辅相成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引导两新组织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踊跃投身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22.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议事运行规则;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开展“最美老党员”评选活动;定期开展老干部家访、座谈等工作,关心关爱老干部。

23.深化党群共建工作。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强化党建引领,实现党建、工建、团建、妇建“四建联动”,巩固提升群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加强基层群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

六、注重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员和党代表队伍建设

24.不断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始终坚持政治标准,推动《衡阳市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落实;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确保非贫困村每3年、贫困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农民党员,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实行两新领域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加大从“人才雁阵”、教师、医疗卫生队伍等高知识群体和女性中发展党员力度;集中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带“病”入党、弄虚作假、违规入党等问题;举办发展对象和新发展党员示范培训班,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一线新发展党员培训工作。

25.切实推进党员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党员管理“宽松软”问题整治,落实《衡阳市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衡阳市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籍管理,重点抓好流动人才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等群体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党员分类管理、积分管理、设岗定责等制度落实;严格党费管理使用,增强党内帮扶资金使用实效,抓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各项待遇落实;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用工作,开展新一轮信息采集补录工作,探索建立党员电子身份证,实施党内统计摸排、校核、并轨质量提升“三年计划”。

26.认真抓好党员(远程)教育。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培养、党员教育工作者专业能力培训等党员教育培训重点项目;加快远教站点功能转型升级,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的管理和使用,鼓励支持根据党员教育培训实际需要创建一批党员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培育和选聘一批高素质党员教育讲师和讲解员队伍,分级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加大重大题材专题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奖补力度,优化和充实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库;推动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教学资源库和师资库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培训功能,构建更为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阵地。

27.大力推动党代表常态化履职。动员党代表下基层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市党代表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开展视察调研;加强各级党代表专题培训,确保基层一线代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全面落实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继续推进“双好”党代表示范工作站创建工作;抓实党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开展届期优秀党代表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党代表履职故事;提前谋划好各级党代表推选工作。

七、优化工作方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8.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发挥好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基层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制定抓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9.创新优化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蹲点调研、电话访谈、工作讲评等制度;发挥基层党建专项督查激励项目作用;优化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述职评议考核和“双述双评”向机关、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30.坚持完善“抓两头、带中间”的整体推进机制。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片创建活动;评选推介一批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和优秀案例;加强对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挂号管理,推动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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