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镇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常宁市水口山镇

负责人:徐运成

办公地址:常宁市水口山镇松柏村朱家湾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34-7533999传真:0734-7533999

邮箱:2954057685@qq.com

常宁市水口山镇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能

中共常宁市水口山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常宁市水口山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会议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机要、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宣传报道、统战、统计、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推动、指导督促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才、考核考评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的配合协调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生态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工作。

三、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库区移民、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多种经营、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口山镇及市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卫生健康、助残、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公路、交通运输、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拥军优属等服务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协助开展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做好辖区内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使市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站所的执法力量和资源,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移交市级以上执法部门。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工作,协同配合上级专业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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