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塔山瑶族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塔山瑶族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2、承担本农业、工业经济、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等工作。

    3、负责农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证、纠纷调解、仲裁、合同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林业发展规划,技术服务。负责水土资源、水利工程保护和开发、管护。负责农业机械推广管理工作。

5、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劳动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

6、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落实到位。

7、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8、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

9、负责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10、烟叶生产、卫生同治、扶贫工作、绿化环保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设办公室4个,机关行政编制21名,机关事业编制7名,年末在职人员28人,

二、塔山瑶族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塔山瑶族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095万元,总支出1095万元.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0.1%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095万,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4%,项目支出8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1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8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739.6万元,其他支出34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日常公用经费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

(七)2017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我“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5.74%,三公经费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控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

2、“三公”经费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7次,公务接待人次965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2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支出2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7年,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衡,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项目开支依据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按目标数量及质量按时完工,基本实现了项目设计功能,受益群体满意度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万元,2016年减少43%,我单位严格控制费用列支、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总额。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0、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11、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2、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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