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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清村居(2023)1号、2号、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清廉村居“五清五无”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努力确保年底实现“清廉村居”全覆盖。现就班子清廉、村务清爽、思想清正、民风清醇和干群亲清等工作5个方面13项内容,经各村申报,乡镇清廉村居建设专班联合评定,塔山瑶族乡塔山村、塔山瑶族乡敖头村、塔山瑶族乡阳山村等3个行政村达到塔山瑶族乡清廉村居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塔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塔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电话:0734——2633366。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邮编:421524。
附:塔山瑶族乡清廉村居名单
塔山瑶族乡清廉村居名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清廉村居名单 |
1 | 塔山瑶族乡 | 塔山村 |
2 | 塔山瑶族乡 | 敖头村 |
3 | 塔山瑶族乡 | 阳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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