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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具有常宁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
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 )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常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6 ) —卡通存折(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个人向所属村(居委会)
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民政办初审、核实—市残联审核—市民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社会化发放。
办事时限:即到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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