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新河镇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天气逐渐转热,在夏季来临为了防范溺水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村民、尤其是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告知书

一、户主、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自家成员、尤其是自家未成年后代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家庭成员们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户主、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后代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河、塘边钓鱼、捉虾。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 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户主、家长(监护人)应严禁自家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后代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户主、家长(监护人)应教育自家未成年后代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 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户主、家长(监护人)应教育自家未成年后代,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及时呼救,未成年人切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或呼叫其他成年人

六、户主、家长(监护人)必须并且时刻(特别是节假日)对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未成年人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户主、家长(监护人)不要带小孩外出游泳、戏水、钓鱼、摸螺,严防未成年人在参与农业生产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

八、户主、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自家未成年后代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自家未成年后代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九、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子女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户主、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户主、家长(监护人)把自家成员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告知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承担起监护责任以确保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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