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常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6 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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