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一、参保对象:我市范围内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长期居住人口。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目标。

二、缴费标准按照中央、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280元/人包含参保人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二次补偿保险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

   缴费时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缴费方式1.村(社区)代办人员持银行智能POS机上门收缴,以机打小票为缴费依据。2.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为缴费依据。3.银行柜台缴费,以银行收款凭单为缴费依据。

五、医保待遇:1.住院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2.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待遇;3.大病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待遇;4.意外伤害医疗报销待遇;5.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报销待遇。

六、保缴费要求:1.以户为单位参保,户成员在外参保须提供缴费凭证。2.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