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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市委市政府拟决定从2022年元月中旬起,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为夯实基础,12月30日上午,常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组织60余人,分组分片对城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上店下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经营户,责令立即停止烟花爆竹销售,依法收缴封存。当天上午,共检查店面63家,查处违法店面13家,收缴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87件。

下一步,常宁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对城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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